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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30 阅读: 【字体:

市民函〔2022〕37号

各县(区、市)民政局,直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山西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的通知》和《晋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市民政局决定于6月份同步组织开展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决策部署,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为主线,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宣传教育活动,有力推动各级民政服务机构强化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提升民政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安全素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不断巩固安全生产持续稳定态势,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各县(区、市)民政局和各级民政服务机构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专题研讨、领导干部带头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

(二)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十五条措施,深刻领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重要意义、部署安排和具体要求等。要坚持做到民政部门“一把手”带头讲安全,民政服务机构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通过“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推动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三)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

各县(区、市)民政局和各级民政服务机构要认真落实《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的通知》各项要求,把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全面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要督促民政服务机构、场所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负责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等重要职责,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向同级民政部门报告本机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积极参加当地组织开展的“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安全随手拍”等活动。要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抗灾为重点,组织开展安全知识竞答和安全知识普及活动,积极参加全省第二届安全生产知识竞答等活动。

(四)持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6月16日前后,各县(区、市)民政局和局相关科室认真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养老、儿童福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民政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登记、婚姻登记、殡葬、福利彩票销售等民政服务场所,通过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推广经验做法,开展安全咨询,切实提升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要按照当地要求,制作公益广告、宣传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应急安全类作品,运用各种传播媒体集中发布。要积极组织参加“主播讲安全”“主播走一线”“专家远程会诊”“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线上活动。要按照市安委办相关安排部署,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扎实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积极参加各地“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和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要强化警示教育,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积极参与“三晋安全行”专题宣传报道活动,强化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典型案例的学习,形成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促改的震慑作用。要鼓励民政服务机构职工和服务对象举报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调动职工参与监督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五)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

各县(区、市)民政局和各类民政服务机构要切实强化系统思维,注重工作统筹,把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的有力抓手,扎实开展自查整改,集中攻坚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切实解决薄弱环节和盲区漏洞。认真总结推广民政系统安全管理的制度成果,推动实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目标。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民政局和局相关科室要提升站位,巩固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深入开展群众喜闻乐见、职工和民政服务对象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深入广泛宣传。要充分发挥官方网站、两微一端等平台作用,指导各级民政服务机构拓展线下宣传渠道,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各级民政服务机构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知识等,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打造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的安全生产宣传格局。

(三)坚持问题导向。要把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生产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等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请各县(区、市)民政局和直属各单位于5月26日前报送联络员,6月份每周二18:00前,报送一周活动开展情况(文字、图片、视频等电子版资料),特色活动当天报送,6月27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总结报告。

联系人:高鹏飞  电话:0354-2638497

电子邮箱:jzmzjbgs@163.com

 

附件:1.晋中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

2.晋中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附件.docx


 

晋中市民政局

2022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