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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07 阅读: 【字体:

市民发〔2021〕51号

各县(区、市)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方案》予以印发,请抓好贯彻落实。

 

 

                   晋中市民政局

                  2021年12月30日

 


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全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合力攻坚顽瘴痼疾,确保2022年“两节”、“两会”、冬奥会、冬残奥会等重要时段和重大活动期间民政系统安全平稳,根据《晋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安发〔2021〕24号)文件精神,晋中市民政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2年3月底,在全市民政系统同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提高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坚持“全面排查、全力整治”,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深入开展滚动式、拉网式、地毯式的“百日攻坚”集中行动,严肃追责问责,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以抓落实的韧劲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的动态平衡,为我市建设全省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全市民政领域“百日攻坚”集中行动领导组(以下简称“集中行动领导组”)

组          长:赵成武  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赵晓瑞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   组   长:李英杰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峰  二级调研员

                    郭   昊  四级调研员

成          员:张立纲  综合事务部部长

                    赵   晨  社会组织管理科科长

                    郑丽芳  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科长

                    张晓丽  养老服务科科长

                    胡永胜  社会事务服务部部长

                    史雪峰  养老事业服务部部长

                    白江峰   市老年养护院院长

                    刘文华   市儿童福利院院长

                    孙瑞卿   市救助管理站站长

                    张瑞鑫   市殡仪馆馆长

                    闫晓娟  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主任

集中行动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安委办,张立纲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等工作。   

(二)领导小组分工

赵成武:全面履行民政行业安全管理和监管职责。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通报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安全生产重点任务,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难点问题;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李英杰:履行儿童福利、救助管理、婚姻、殡葬等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和监管职责。对分管领域突出问题制定防范化解的对策措施;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赵晓瑞: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例会,督促、研究、检点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点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区、驻村工作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李峰:履行养老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社会福利、福利彩票等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和监管职责。对分管领域突出问题制定防范化解的对策措施;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郭昊:履行社会团体安全管理职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领导小组成员协助分管领导做好相关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分管领域各级民政服务机构全面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应急演练等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三、重点范围

覆盖所有安全领域,养老服务、社会事务、殡葬服务、社会组织、福利彩票等5个领域;包含消防安全、建筑安全、食品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专项领域服务安全等5个方面。

四、重点内容

在全面落实市安委办确定整治内容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明确全市民政领域“百日攻坚”集中行动重点内容。

(1)消防安全方面

1.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是否组织过疏散逃生演练;是否实行消防安全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是否掌握应急处置程序;是否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留有相关记录等;

2.消防设施配备。是否设置有消防设施,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常开,防火门、防火卷帘等设施功能是否完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被封闭、被杂物堵塞或占用;是否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重点位置设置消防安全警示、提示标识等。

(2)建筑安全方面

1.建筑结构安全。是否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审批手续,实际使用功能是否与设计功能一致;外墙设置装饰面或幕墙时,其空腔部位是否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建筑外墙、外窗是否违规设置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是否根据需要设置灭火救援窗,有无明显标识;房屋结构安全,是否存在年久失修、改变承重结构装修现象;

2.建筑内各项设施安全。安装使用特种设备、燃气设备、电力设施,是否经消防、电力等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内部装修改造是否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导致建筑耐火等级、平面设置、安全疏散、消防设施配置等不符合要求。是否违规住人、违规设置库房或者超量存放易燃可燃物;

3.建筑使用安全。是否改变使用性质,是否增设使用面积,是否私搭乱建临时建筑,建筑内各功能性房间隔墙是否完全封堵;

对建筑物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对建筑物进行日常维护,有记录。建筑材料使用方面。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为可燃易燃物,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建筑场所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等。

(3)食品安全方面

1.建立食品安全相关制度。相关制度是否规范,是否严格落实民政服务机构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食品安全。

2.严格执行相关制度。食堂是否严格执行原料控制、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是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各机构从外部供餐单位订餐的,是否从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供餐单位订购,并按照要求对订购的食品进行查验。

(4)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方面

1.是否落实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制度,是否对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和燃气管道、液化气瓶、灶具进行定期检查;

2.有无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有无在起居室、疗养室、病房内卧床吸烟、使用明火;有无在起居室内使用电热毯、电炉、热得快、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设备;

(5)专项服务安全方面

1.养老机构服务安全。老年人综合评估、常见疾病护理、院内感染控制等工作制度是否健全;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维修人员,定期对水、电、消防、通信、特种设备及取暖、降温、排污等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对失能半失能服务对象是否优先安排在建筑较低层、便于疏散的地点,是否明确专人进行疏散等。

2.救助管理机构服务安全。服务流程和工作规范等制度是否健全,接待、入站、离站等服务规范,对于机构内的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和精神病人,是否临时安排其单独食宿;

3.儿童福利机构服务安全。是否强化儿童护理照料和医疗保障;儿童居室室内家具,各种设备是否无尖角凸出部分,并进行软包;残疾儿童是否配置适合运动、康复训练的器械和康复室;

4.殡葬机构服务安全。遗体的护理、装殓、防腐处理的操作流程和处理方式等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规范业务档案的归档、保管、移交和销毁等,骨灰盒是否有序存放,无丢失情况发生;

5.福利彩票发行管理机构服务安全。是否定期对中心用电设备开展安全检查,是否定期对投注站电路、防盗等设施开展专项检查。

五、方法步骤

采取“各级民政服务机构自查自纠、县级全面检查、市级重点抽查”的方式,强力开展“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2022年1月10日前)。结合季节、节日等特点,各级民政服务机构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相关情况及时上报属地民政部门。

(二)集中整治(2022年1月—3月底)。各县(区、市)民政局要对所辖民政服务机构逐一进行检查;市民政局集中行动领导组组织对本级负责监管的民政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各县(区、市)检查的机构按照不少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确保集中行动取得实效。

(三)综合督导(2022年1月—3月底)。市民政局“百日攻坚”集中行动领导组办公室适时组织督导组,对各县(区、市)民政局和各机构“百日攻坚”行动进行督导检查、提级核查和“开小灶”。

六、工作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做好组织领导

各县(区、市)民政局、直属各事业单位要始终把维护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决扛起防范化解全市民政系统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结合当前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零事故”单位创建活动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抓出实效。

(二)开展隐患排查,做到清单管理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持台账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各级民政服务机构要精准精细开展地毯式排查,建立问题清单,不留盲区死角。各县(区、市)民政局要安排专人建立清单台账,及时统计汇总,每月底前逐级上报市局“百日攻坚”集中行动领导组办公室,对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实行闭环整改,跟踪督促、验收销号。要把集中行动与解决当前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切实达到以行动促工作、以行动保安全的目的。

(三)强化督导检查,建立长效机制

市民政局“百日攻坚”集中行动领导组办公室适时组织督导组,对各级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抽查检查。对存在问题的,要制定实施方案、整改措施,及时销号;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应责令停产停业,限期整改。各县(区、市)民政局、直属各事业单位要结合此次集中行动,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市民政局“百日攻坚”集中行动领导组对排查工作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彻底、检查责任不落实、监管机制不完善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各县(区、市)民政局“一把手”和各级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要作出安全承诺,在《“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安全防范承诺书》(附件1)上签字,通过在单位显著位置张贴等方式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日汇总、周报告、月小结”工作机制,各县(区、市)民政局、直属各事业单位要报送一名联络人(附件4),于每周一上午9时前报回上周工作进展情况(见附件2、3)。2022年4月5日前,各县(区、市)民政局、直属各事业单位分别将工作总结报市民政局“百日攻坚”集中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2638497

邮      箱:jzmzjbgs@163.com

 

附件:1.“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安全防范承诺书

          2.“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统计表

          3.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大事故隐患统计表

          4.“百日攻坚”集中行动联络人

          附件1-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