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公告
经调查,下列1家社会团体一年未按照规定接受社会组织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下列1家社会团体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政处罚生效之日起,本机关将下列1家社会团体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经调查,下列6家社会团体连续二年未按照规定接受社会组织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下列6家社会团体作出限期停止活动3个月的行政处罚。
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政处罚生效之日起,本机关将下列6家社会团体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经调查,下列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连续二年未按照规定接受社会组织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下列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政处罚生效之日起,本机关将下列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特此公告。
晋中市民政局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