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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民政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
“双公示”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31 阅读: 【字体:

根据《晋中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我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我市促进简政放权、实现放管结合、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的有关精神,以打造透明政府和公信政府为目标,结合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工作的推进落实,全面梳理我局行政处罚事项,实施动态管理,优化业务流程,畅通公开渠道,提高服务水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发挥公众对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促进社会公平竞争、优化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为依据,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将我局行政处罚事项规范、完整、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按要求公示我局“双公示”事项目录,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起7个工作日内,将行政处罚信息在晋中市民政局官网和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公示,并对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坚持“多方公示、信息共享”的原则。根据信用体系建设需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渠道,实现信用信息资源交换共享。

三、公示内容

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公示行政处罚事项基本内容,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依据、违法事实、处罚类别、行政相对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数据来源单位等信息,以及行政处罚决定部门认为应当公示的其他相关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向社会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是打造透明政府和公信政府的重要体现,是促进简政放权,实现放管结合,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的有效手段。有利于加强信用信息资源整合,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相关科室要提高思想认识,扎实开展工作。

(二)落实任务分工。办公室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结合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双公示”台账实行动态管理,负责局网站“双公示”专栏开通和内容发布。各相关科室要建立联系人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全面、准确做好“双公示”信用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工作,及时向办公室和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相关数据。

(三)压实工作责任。各相关科室要严肃工作纪律,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双公示”工作有序开展,公示信息准确、合法、及时、无遗漏。

 

晋中市民政局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