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建设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行动方案》的通知
市民发〔2025〕8号
各县(区、市)民政局:
“新建改造30个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已列入2025年市政府民生实事,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推动民生实事按期保质完成,市民政局制定了《2025年建设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晋中市民政局
2025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建设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行动方案
为补齐全市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强化农村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更好满足广大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按照市政府民生实事要求,今年我市建设30所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建设运营原则
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运营要坚持政府支持、属地管理、村级主办、规模适度、经济实用、资源整合、社会参与的原则。
二、建设条件及功能设置
(一)建设条件
1.具有适合建设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且质量安全的房屋,并有满足老年人室外活动的场地。
2.老年人数量较多,养老服务需求强烈。
3.村委会积极性高,村“两委”班子团结,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须经村委会及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4.村集体经济基础较好,制定科学规范的建设方案和成熟可行的运行方案,确保按期完成建设并能长效运行。
(二)功能设置
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一般设置四室一厅,即:日间休息室、休闲娱乐室、图书阅览室、健身康复室和餐厅,要重点突出餐厅厨房建设,有效满足农村老年人的就餐需求。要配备必要的冬季取暖设施、无障碍通道;以及相关信息化设备、摄像头等,具备接入市智慧养老信息平台条件。总建筑面积一般应控制在150㎡-500㎡,建成后悬挂“xxx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标识。
三、进度安排
1.3月上旬,市局下发建设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行动方案。
2.3月中旬,具体建设村相关资料报市局备案。各县(区、市)民政局要遵循“合理选址、就近就便”的原则,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实地勘察确定建设地址。
3.5月上旬,全面开工建设。按照建设要求和功能设置加快推进,要确保建设质量、加强安全管理,各县(区、市)民政局要定期不定期实地督促指导。
4.10月中旬,全部投入试运行。市民政局将适时组织县(区、市)交叉检查验收,确保圆满完成建设任务。
四、需要提交的备案资料
(一)村两委提交资料
1.向所辖乡镇提出的建设申请,包括村基本情况、老年人数量及年龄构成等情况、建设运行方案等。
2.运营承诺书。
3.村委会及村民代表会议记录。
4.《晋中市建设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申报表》(附件2)。
(二)乡镇提交资料
5.向县(区、市)民政局提出的建设申请,村申报资料作为附件。
(三)县(区、市)民政局提交资料
6.建设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报告。
7.《晋中市建设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汇总表》(附件1)。
(四)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以上资料由县(区、市)民政局汇总后务于3月18日前将纸质版(签字盖章)及电子版(PDF扫描件)同时报送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养老事业服务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设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是今年市政府十六件民生实事之一,各县(区、市)民政局要高度重视,强化交账意识,积极组织推进,规范推进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同时,要全面推广榆社县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资金筹集“五个一点”模式,即财政支持一点,集体自筹一点,个人负担一点,社会捐赠一点、自力更生一点,确保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有效运营,切实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捷、可持续的养老服务。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区、市)民政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管理的办法,明确日间照料中心所在乡镇、村建设运营职责,严格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健全规章制度,确保日间照料中心各项功能特别是就餐功能真正落地,规范长效运营。
(三)强化监督管理。各县(区、市)民政局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检查督导,确保项目建设、验收、运营等环节有序开展。规范使用建设补助资金,严格按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相关规定管理使用,强化资金监督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挤占、挪用,不得改变资金用途和分解项目支出,不得超范围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否则,提请纪检部门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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