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社会组织现场抽查检查工作的通知
市民函〔2024〕61号
各全市性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17〕45号)等规定,现将开展2024年社会组织现场抽查检查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抽查检查时间和方式
现场抽查检查由市民政局具体组织实施,检查时间为8月1日—10月15日。
二、抽查检查对象
(一)抽查检查范围
在晋中市民政局、晋中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抽查检查数量
按照《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结合全市性社会组织的发展现状和年报情况,确定抽查检查15家,抽查检查范围为2023年12月31日前登记的全市性社会组织。
三、抽查检查内容
(一)登记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是否依法悬挂并保存完好;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法人登记证上的住所是否与现有办公地址一致;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及年龄是否符合相关规定;领导干部兼职及领取报酬是否符合干部管理有关规定;是否按要求履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民办非企业单位是否按要求加强了安全检查。
(二)信息公开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要求报送年报资料并通过适当方式履行了信息公开义务;慈善组织是否依法在慈善中国网履行了信息公开的义务;有公开募捐资格证的慈善组织的募捐方案是否依法履行了备案。
(三)会费管理情况(适用于社会团体)。重点检查社会团体的会费标准是否依法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会费标准是否合理明确具体;会费收支情况是否向会员进行了公开。
(四)财务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社会组织是否严格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有无专职会计,会计出纳是否为同一个人;社会组织是否存在违规收费、强制收费和只收费不服务等行为;是否存在反恐怖融资行为;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关联交易行为;社会组织是否存在抽逃资金、白条入账、违规报销费用和领取报酬等情况;经费支出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五)内部治理情况。重点检查社会组织是否依法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是否存在超业务范围活动;社会组织议事决策是否科学民主,重大事项是否依法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会长、秘书长是否按照章程规定以及本年度工作计划的要求履职;社会组织变更登记、换届档案保存是否规范、完整;有关评比达标表彰情况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经批准进行的是否存在违规收取费用行为。
(六)分支(代表)机构情况。重点检查社会组织分支(代表)机构设立是否规范;名称使用是否规范;财务管理是否规范;开展活动是否合规等。
四、抽查检查方式
现场抽查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参加工作汇报人员包括:社会组织负责人、监事长或监事、会员代表或从业人员代表等。
五、工作要求
开展现场抽查检查工作是登记管理机关对社会组织进行事中和事后监管和风险防范的重要措施。被列为检查对象的社会组织要积极配合,确保按期完成抽查检查工作。被确定为现场抽查检查的社会组织需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对于拒不配合检查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理。
联 系 人:赵晨、刘军
联系电话:0354-2638491
晋中市民政局
2024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