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全市民政系统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市民函〔2024〕30号
各县(区、市)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中心、部)、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经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同意,现将《2024年度全市民政系统普法责任清单》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
晋中市民政局
2024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度全市民政系统普法责任清单
一、普法目标
将普法贯穿管理和服务全过程,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政法治宣传,提升民政领域法律法规知晓度,促进民政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秩序,全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二、普法内容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党的二十大精神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17.《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3.《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24.《中国共产党章程》
25.《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6.《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27.《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28.《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29.《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
30.《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31.《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
32.《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33.《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34.《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35.《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
36.《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37.《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
38.《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39.《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4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4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42.《信访工作条例》
43.《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44.《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45.《山西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46.《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47.《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48.《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49.《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50.《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5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5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53.《行政区划管理条例》
54.《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55.《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
56.《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管理办法》
57.《地名管理条例》
58.《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59.《殡葬管理条例》
60.《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61.《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
62.《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63.《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64.《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65.《山西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条例》
66.《山西省殡葬管理办法》
三、普法对象
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老年人、青少年、社会大众。
四、普法举措
1.深入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进农村、进机关、进社区,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加强宪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把宪法法律法规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季度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对涉及民政业务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及时进行专题辅导和专业培训。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推动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3.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各县(区、市)民政局要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目标、内容、对象和举措。对执法中遇到的重大影响案件、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专家学者和执法司法人员权威解读等方式普法,正确引导舆论。
4.扎实抓好各类法治实践活动。积极参加旁听庭审活动,确保干部职工每年至少网上或现场旁听庭审一次。组织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开放日活动,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青少年和基层群众零距离感受法治熏陶。
5.持续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依托现有各种法治文化阵地,积极推进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利用本单位窗口岗位、电子显示屏、橱窗展板等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教育。引导鼓励干部职工开展法治文化创作,拍摄法治微动漫微视频微电影,积极参加法治书画、法治摄影等作品征集展示活动,营造创作法治文化作品的浓厚氛围。
6.充分发挥“报、网、端、微、屏”作用。广泛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客户端、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开设专版专栏,加大普法力度,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灵活性、互动性和大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