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z-mzj-2023-0006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4-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用政策 |
晋中市民政局 晋中市公安局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晋中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转发《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公安厅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民发〔2023〕27号
各县(区、市)政府办、民政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市老年养护院:
现将《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公安厅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民规发〔2023〕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晋中市民政局 晋中市公安局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晋中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晋民规发〔2023〕3号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公安厅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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