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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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z-mzj-2023-00040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3-01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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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民政局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印发〈养老机构行政检查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01 浏览次数: 【字体:

市民发〔2023〕17号

各县(区、市)民政局:

现将山西省民政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印发养老机构行政检查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晋民发〔2023〕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要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并主动落实监管责任,规范开展养老机构行政检查工作。在提升行政检查规范化、精准化水平的同时,有效提升养老机构防范和化解运营风险的能力,保障养老机构及其服务对象的权益。

    

附件: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印发〈养老机构行政检查办法〉通知》的通知.pdf

                         

 

晋中市民政局

2023年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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