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z-mzj-2021-0030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9-0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最低生活保障 |
晋中市民政局转发山西省民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
市民函〔2021〕92号
各县(区、市)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现将山西省民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确认办法》)转发给你们,各县(区、市)要结合下发的《确认办法》培训教程,认真组织政策学习,准确把握政策要义,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更好地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附件:1.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民发〔2021〕57号)
2.山西省民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晋民函〔2021〕102号)
晋中市民政局
2021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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