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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z-mzj-2020-0025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9-04-03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计划总结

在2019年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03 浏览次数: 【字体: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市委四届六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回顾总结2018年工作,安排部署2019年任务,推进新时代全市民政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的发展。 

下面,我讲三方面内容:

一、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市各项民政事业取得突出成效

过去的一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忠实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坚持运用市委抓工作的“三个三”总体思路和举措,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创新,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作用有效发挥,“放管服效”改革持续深化,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整体提升,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民政事业继续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

(一)基本民生保障持续改善

各项保障标准稳步提高。从1月1日起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达到525元/人/月和3775元/人/年,较上年分别提高6.1%和12.9%,发放补助金2.04亿元。调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城乡分别达到8254元/人/年和4928元/人/年,较上年分别提高6%和12.8%,发放救助供养金1.01亿元。分别提高一至四级伤残人员护理费标准、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幅度均达10%以上,发放各类优待抚恤金1.3亿元。  

各项补贴政策落实到位。严格落实困难残疾人、困难老人、孤残儿童福利政策,为15419名困难残疾人发放补贴 929万元,为4009名经济困难高龄老人发放补贴133万元,为1077名经济困难的失能老人发放补贴 80万元,为619名孤儿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费401万元。

扶贫兜底保障作用有效发挥。2018年,全市民政兜底保障的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0466人,占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总数的19.8%,社会救助工作充分发挥了脱贫攻坚中“兜底一批”的作用。一是以标准化为指引,全面实现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制定了《晋中市农村低保标准化服务指引》、《晋中市城市低保标准化服务指引》、《晋中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化服务指引》和《晋中市临时救助标准化服务指引》,进一步强化审核审批责任事项,明确审核审批工作流程,完善审核审批长效机制。针对刚性支出型家庭的收入核算提出具体核减办法,对农村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对象,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5%-10%的比例提高其救助水平。二是提高医疗救助保障水平,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参保个人缴费由民政部门给予全额资助,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无缝”对接。全市住院、门诊、大病等各类医疗救助2.57万人次,支出救助资金6835万元。三是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工作机制。下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对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及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家庭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意外事件,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给予临时性生活救助。全市全年临时救助3.2万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4001万元。四是扎实推进特殊群体关爱保护工作。制定《2018年特殊群体关爱行动计划》,持续加强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系统管理,更新录入留守儿童1631名,困境儿童11241名。五是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下发《关于开展社会组织参与2018年扶贫日活动的通知》,鼓励支持我市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专长和优势,为我市脱贫攻坚工作贡献力量,累计有40余家社会组织,投入资金1484万元参与到脱贫攻坚工作。

(二)重大安排部署有序落实

养老福利体系更加完善。一是圆满完成民生实事任务。作为省、市政府年度十件民生实事之一的“新建70所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任务,已于10月中旬全部建成,下达建设补助资金680万元。二是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下发《关于扎实开展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74号),降低准入门槛、放宽登记条件、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市场环境,涌现出全省领先的晋龙泽养老院、夕阳红养老院等民办养老机构。大力实施康养产业,重点扶持榆次长凝康养小镇、太谷孟母养生健康城、榆社环“云竹湖”康养小镇、平遥天鹭湖养生养老小镇、榆次乌金山小西沟康养小镇等5个康养项目。三是加快县级福利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老年餐桌建设,开展社区居家“互联网+养老”试点。下达省市两级福彩公益金1669万元资助县级福利中心建设;新建15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老年餐桌;全年新增养老床位1417张,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达到38张;太谷夕阳红疗养院智能养老系统、晋中华晟智慧居家养老信息平台投入使用,互联网整合各类服务资源为居家老人提供养老服务在我市迈出坚实步伐。

并村简干任务深入推进。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并村简干”工作的通知》(市办电发〔2018〕44号),明确了四种撤并的模式及范围,全市撤并行政村154个,撤并比例达到5.7%,超额完成任务,全市2528个行政村实现村务监督委员会全覆盖。

(三)重点民政工作取得突破

一是重点项目全部投入使用,民政服务质量向标准化迈进。经过五年持续不断的建设,总投资超过6亿元的市儿童福利院、救助站、精神病院门诊住院综合楼、烈士陵园、殡仪馆、宁泽园公墓、老年养护院等多项民政重点项目全部投入使用。2018年我们加快民政服务质量从精细化向标准化迈进,以市救助站承接制订山西省民政地方行业标准为带动,全面实现全市民政服务质量、服务功能、服务效果在全省领先。

二是以“三社联动”为依托,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多元协同。先后下发《关于深入推进“三社联动”加强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的实施方案》(市民发〔2018〕20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城乡社区治理重点工作及任务分工的意见》(市厅发〔2018〕31号),以市委组织部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全市社区活动场所和公益性服务设施面积达标验收方案》(市组通字〔2018〕6号)等系列文件,全市139个社区活动场所和公益性服务设施面积达500平方米以上,占比62%,11个达到1000平方米,市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1047.9万元;截至12月底,全市共登记社会组织1602个,社区备案167个,党组织覆盖率86.1%,党的工作覆盖率100%;社会工作者专业人才444人,10个社区建立了社区社会工作室。

三是以军人服务保障为重点,双拥优抚工作全面落实。出台《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的实施办法》、《晋中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等政策性文件,健全走访慰问机制、帮扶包联机制,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退役军人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有力指导。

四是以规划为引领,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显著提高。印发《晋中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市政办发〔2018〕81号)、《晋中市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市厅发〔2018〕40号),指导各县(区、市)扎实做好防灾减灾和紧急避险工作。及时报灾查灾核灾,争取省级救灾资金180万元,中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995万元,全力做好冬春救助工作。推荐申报5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17个“山西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五是以优化管理服务为目标,专项社会事务提质提效。太谷县撤县设区方案全省首家也是唯一一家于10月底向国务院提交了请示;完成一条市级界线和三条县级界线的联检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全国地名“二普”工作成果验收和转化利用工作,全省领先;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22884对,离婚登记7272对,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至1990年;收养登记8例;下发《晋中市关于减免全市城乡居民部分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89号),将惠民殡葬覆盖范围扩至全体居民,全年火化遗体1987具,免除基本丧葬服务费112万元;持续开展“冬送温暖”、“夏送清凉”等专项救助活动,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471人次。

过去的一年,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贫困人口占比20%,为左权、和顺摘帽作出突出贡献;“并村简干”比例全省第一,王成书记在2月21日县(区、委)书记、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会议上点名表扬“进度真正提了上去,实效真正显了出来”;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相关政策落实季末清零、走访慰问、信息采集等工作全省领先;8家顺利通过省双拥模范城(县)考核验收,全省最多;太谷撤县设区全省首家上报国务院;市救助站被推荐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单位(团中央);市民政局被推荐为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人社部、民政部联合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重视支持,得益于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无私奉献和勤奋工作。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民政局党组向全市辛苦耕耘在民政一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二、全面履行民政工作职责,推动全市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再谱新篇章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职能优化后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元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继续毫不动摇地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的思想旗帜、理论指引和根本遵循,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民政事业发展的政治方向。深刻认识民政工作新的使命,忠实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坚决落实市委“三个三”抓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举措,全面履行好民政工作最底线的民生保障、最基本的社会服务、最基础的社会治理和专项行政管理“三最一专”职能,以2019年为全市民政事业“安全年、质量年、落实年”,聚焦安全管理的提质、服务质量的提效、落实政策的提速,大力推动民政事业改革创新。

(一)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改革创新、奋发有为”中全面提升民政服务水平

一是强化理论指引。当前全省上下正在开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这是省委、市委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以思想觉醒和开拓进取实现新时代山西改革开放再出发,进一步夯实在“两转”基础上全面拓展新局面的思想和工作基础的重大举措。我们要充分认识开展“大讨论”的现实背景和重大意义,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科学理论,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从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的大局出发,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要坚定不移抓落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的重要论述,确保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重要批示和指示精神在基层落实到位;要坚持一流标准牵引,对照“六个破除、六个着力、六个坚持”,找准找实自己的问题,对标省内外先进水平,在机构改革中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破解制约民政工作的问题短板。

二是准确定位主责。机构改革后,民政部门的主责聚焦于“三最一专”:最底线的民生保障,主要是保障低收入贫困群众、孤儿弃婴、生活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的衣食冷暖,对留守和困境儿童、留守老年人、家庭暴力受害人等群体给予必要的关爱或监护,发展慈善事业;最基本的社会服务,主要包括养老服务、婚姻登记服务、殡葬管理服务等方面;最基础的社会治理,主要包括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革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社会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等方面;最悠久的专项行政管理,主要是行政区划、地名、界线管理。我们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作用、作出贡献。

(二)全力落实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任务,稳步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水平

一是持续抓好兜底保障脱贫工作。抓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效。4月底前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调整到位,继续保持农村低保标准略高于国家扶贫标准,切实提高困难群众的获得感。

二是大力加强社会救助规范管理。推进《晋中市城市低保标准化服务指引》《晋中市农村低保标准化服务指引》《晋中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化服务指引》《晋中市临时救助标准化服务指引》在实际工作中的落实。开展以查处“漏保”和“不作为”问题为重点的农村低保专项整治工作,突出排查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重残对象及时纳保情况;着力强化对因病、因残、因学致贫等特殊人群的兜底保障;查处近亲属备案制度不落实问题;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

三是加大家庭经济状况比对力度,提高社会救助精准度。按照《晋中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实行新申请社会救助对象“凡进必核”,对已经纳入救助系统的对象实行“在保必核”,做到全域、全网、全量联网核查。

(三)突出抓好民生实事任务落实,着力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一是继续推进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抓好新建70个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民生实事任务,进一步完善长效运营机制。

二是实施经济困难的高龄和失能老年人关爱行动。这也是今年纳入民生实事的任务之一,要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元;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切实提高老年人幸福感和获得感。

三是落实《晋中市2019年养老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本次会议上印发的《晋中市2019年养老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根据养老服务业改革试点的总体部署,结合2019年省厅、市委、市政府明确的养老服务业发展年度目标任务,对全年的工作任务分县(区、市)做出了全面的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各县(区、市)要认真抓好落实,圆满完成任务。通过实施专项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具有晋中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全年新增床位1000张,每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39张的目标任务。

四是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全面完成县级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各县(区、市)要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晋中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6-2030)》的整体部署,结合各地养老服务业发展实际,加快推进县域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发挥好规划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引领推动作用,全面提高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科学化水平。

五是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创建工作,推动养老服务机构的标准化规范化提档升级;全面加强养老机构特别是民办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强化业务培训,守住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两个底线”,确保养老机构安全平稳运行;切实履行和指导县级民政部门做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取消后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推动建立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制度。

(四)大力推进基层群众自治,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一是继续完善“并村简干”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部署和《晋中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2018-2022)》文件要求,户籍人口在200人以下的行政村原则上全部撤并。

二是持续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创新。推动《关于进一步明确城乡社区治理重点工作及任务分工的意见》(市厅发〔2018〕31号)和《晋中市乡村振兴战略治理有效规划(2018-2022年)》重点任务分工落实。组织开展3.25、7.25村务公开制度检查工作;继续引深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回头看”;加大村(居)干部的示范培训力度;指导各地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开展社区“减负增效”专项行动,继续推动“三社联动”地方实践。建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继续深化监督管理制度改革,有力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加强和改进社会服务机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落实《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推动各级严格依法履行登记管理职责,切实提升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质量,引导促进社会服务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加强社会组织信用监管。贯彻落实《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依据社会组织未依法履行义务或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关信用信息,建立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制度。

三是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按照“双强六好”标准,督促指导社会组织逐步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六)不断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规范实施公共服务保障

一是深化殡葬改革。落实《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积极争取国家社会服务兜底工程项目和晋中市2019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支持,实施“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年度行动计划”;落实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政策;持续组织开展殡葬领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积极倡导文明殡葬和绿色殡葬新风尚。

二是强化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细化出台我市实施方案。开展“救助管理机构服务能力大提升”专项行动、加大“互联网+救助寻亲”合作力度,提高救助管理信息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三是提升儿童福利服务水平。推动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未成年人保护机构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领导协调机制,推进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系统管理。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儿童关爱保护和权益保障工作。

四是稳妥推进行政区划优化调整,扎实做好地名和界线管理。持续跟进撤县设区后续工作,确保行政区划调整积极、稳妥、顺利进行。加强和改善地名管理,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验收和成果转化利用。按时完成晋中—阳泉市界以及和顺—寿阳、榆社—太谷、平遥—介休3条县界联检任务,妥善处理行政区域界线纠纷。

(七)大力提升民政综合保障效能,助力全市民政事业改革发展

一是抓常抓实“三基建设”。全面贯彻落实骆惠宁书记在全省推进“三基建设”座谈会和王成书记在全市“三基建设”工作推进会讲话精神,进一步认识“三基建设”的重要意义,坚持问题导向,把解决具体问题作为推进“三基建设”的基本方法。贯彻落实《山西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建设任务的通知》要求,结合机构改革完善“三定”的契机,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能,做到工作情况“一口清”,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二是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加快发展老龄事业和产业的有关要求,以《晋中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统领,加快县级福利中心项目建设和运营,左权、平遥、昔阳、榆社、寿阳、和顺投入使用,祁县开工建设,其中左权县社会福利中心以公建民营方式正式投入使用。要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短板,把发展公益性基本殡葬服务作为兜底性的工作任务,尽快实现全市火葬区内县县建有殡仪馆,2019年,太谷、祁县、平遥、灵石要实现殡仪馆开工建设。

三是持续加强安全管理。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事关民政工作人员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事关广大民政服务对象的安危和幸福,各级民政工作人员都要树立安全责任重于天的意识,汲取12.28榆次咱家养老院火灾事故深刻教训,时刻绷紧安全工作这根弦。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传导压力,压实服务机构主体责任,严格履行部门行业监管责任,确保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坚定不移推进民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要加强政治建设。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各级民政干部职工政治站位,压实党员领导干部主体责任。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围绕省委、市委确定的主题和规定动作,扎实开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活动,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突出政治功能,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根据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化,尽快完善和理顺党组织体系,着手做好局机关党委和局机关党支部的换届工作,有力推动各级党组织更好的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二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突出主责主业、聚焦中心任务,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进一步健全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机关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对违纪问题严肃依纪处理。全力支持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

三要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抓好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弘扬民政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求真务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紧盯关键节点,加大检查和查处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整治“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同志们,改革创新风帆劲,奋发有为正当时。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改革创新、奋发有为的政治勇气和精神状态履职尽责,在新的起点上推动我市民政工作开创新局面,为我市全面挺进全省第一方阵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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