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晋中市救助管理站起草山西省首个救助管理机构地方标准实施
在第九个全国救助管理和托养机构开放日到来之际,6月10日,市救助管理站传来佳音,由该站经过3年努力起草的山西省地方标准《DB14/T2262-2021疑似精神障碍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于2021年5月25日正式实施。这是我省首个救助管理机构地方标准,也是市救助管理站为民服务办实事的理论升华。
此前,为规范救助管理工作,国家出台了《救助管理机构安全》《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救助管理站服务》《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等相关标准和要求,但是对于疑似精神障碍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服务尚无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2018年10月,根据原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第四批山西省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晋中市救助管理站负责这一批修订项目计划中《规范》的起草工作。
为确保《规范》的先进性、科学性和适用性,市救助管理站在编写本标准时多次赴山西省社会福利精神康宁医院进行调查研究,并先后向山西省社会福利精神康宁医院、省标准化研究院、省内十个地市救助管理机构、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政策法规处等省内外相关专家和单位征求意见,共计发出征求意见稿21份,收集到73条修改意见,根据收集的反馈意见进行了多次修改,经过两次专家会审,历时3年打磨,最终完成起草工作。 《规范》正文分为14章,主要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服务原则、基本要求、入站服务、日常服务、专业服务、医疗托养服务、寻亲服务、站外救助、离站服务、死亡处置、评价与改进等,对疑似精神障碍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过程中各个环节的操作和要求给出了明确的规范指导,极大地促进了救助管理服务程序化、规范化、高效化建设。
《规范》的发布与实施对于提升救助服务质量、切实保障疑似精神障碍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完善我省救助管理机构制度体系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记者 路丽华 通讯员 田文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