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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28 阅读: 【字体:


市民函〔2024〕10号

各县(区、市)民政局、林业局,榆次区自然资源局、榆社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直殡葬服务机构:

根据民政部和国家林草局召开的2024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今年清明节祭扫管理服务工作,顺利实现服务群众、平安清明、文明祭扫的工作目标,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清明节是传统祭祀节日,今年参加清明祭扫活动的人员较往年有大的增长,极易发生扎堆祭扫、极易引发山林火险、极易出现人员密集而发生安全方面的隐患。各县(区、市)民政部门、林草主管部门要把清明平安祭扫工作摆在当前工作重要突出位置,落实落细各项措施,确保清明祭扫安全有序。一要全力做好清明服务和保障工作。发挥殡葬改革领导机构作用,落实清明祭扫安全管理责任,做好清明祭扫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及时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二要提前科学谋划。结合当地祭扫工作实际,制定出台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清明祭扫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将清明祭扫工作的具体要求与当地实际情况有机结合起来,重点抓住便民服务、防火安全、绿色文明、应急处置这几个重点环节,切实做到提早研判、科学谋划、周密部署、严格落实。三要加强部门协同配合。民政部门要积极与宣传、公安、交通、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部门协作,建立信息互通、高联动效、协同顺畅的联动工作机制。相关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督导检查,消除盲区和漏洞,严格履职尽责,扎实做好各项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

二、突出惠民便民,提升服务能力

各县(区、市)民政部门要认真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服务意识,不断创新和细化工作举措,督促指导殡葬服务机构要在扎实做好清明祭扫服务的基础上,推出系列惠民便民举措和产品,充分彰显殡葬服务的公益属性。一要从方便群众祭扫出发,充分利用增加服务窗口、增派服务人员、延长服务时间等方式方法,采取线上线下预约、错峰、限流等具体可行措施,尽可能降低祭扫人流密度;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特别是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情况,设置绿色便捷通道,保障特殊群体祭扫需求。二要推出祭扫惠民举措,指导殡葬服务机构配足配齐管理服务人员,积极开展祭扫活动期间人流疏导、现场指引、秩序维持等服务内容,推行鲜花换传统祭祀用品、免费赠送黄丝带等惠民服务产品,方便群众祭祀。三要规范殡仪服务、殡葬用品和公墓墓穴收费管理,坚决查处殡葬服务机构巧立名目收费、超标准收费、强制捆绑收费、变相涨价收费等现象。

三、强化安全意识,落实管理责任

安全工作是清明节祭扫工作的核心内容,要针对清明节祭扫活动时间短、空间狭窄、人流密度高的特点,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和殡葬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职责。一是殡葬服务机构大排查大整治。在清明节期间,民政部门要组织对本区域内殡葬服务机构开展一次彻底的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重点对殡葬服务机构易山体滑坡坍塌处、祭扫人群集中区域、车辆停放点等重点部位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无遗漏、无死角、无盲区,做到重点场所、关键环节、重点部位必查,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有效整改。二是加强野外祭扫安全管理。各地林草主管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强整改、重实效”原则,针对清明节防火工作特点,制定森林草原防灭火处置预案,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确保无遗漏、无死角、无盲区;要进一步加大对重要时段、重点区域的巡查巡护力度,在主要进山路口摆放防火警示标语标牌,设立防火检查站、宣传劝阻点,严控将火种带入山林。严控森林草原防火区内墓地和零散坟头焚香点烛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林草部门各专业、半专业消防队伍要保持高度戒备,时刻处于临战状态,依据火险趋势变化,及时在防火重点区域靠前驻防、携装巡护,一旦发现火情能够迅速出动、科学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严格落实《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严禁在林地、墓地等野外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四、加强宣传引导,倡导移风易俗

要抓住清明节集中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契机,加强与媒体、公众的良性互动,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媒体、殡葬服务机构、基层社会组织等在宣传教育方面的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信等媒体渠道,大力宣传《殡葬管理条例》、《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法规政策及移风易俗厚养薄葬的主张,大力宣传壁葬、树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葬法。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宣传推广殡葬改革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殡葬行业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弘扬殡葬改革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引领无火祭扫新风尚。林草主管部门要紧扣清明节防火主题,全方位、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文明祭扫、无火清明”宣传教育活动,注重遴选因祭祀用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切实营造“倡导文明祭扫,守护绿色家园”的浓厚氛围。同时,要加强舆情研判和监测,积极稳妥做好舆情应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遇到重大重要问题要及时报告。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红白理事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示范带动群众文明低碳祭扫。

各县(区、市)民政局要加强值班值守工作,加强清明期间祭扫监测和祭扫信息日报告制度。各县(区、市)民政部门要在清明期间(4月1日至7日),每日12时前上报《2024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见附件),4月9日前上报本地区清明节祭扫工作总结,邮箱地址:jz3200282@163.com。市林草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调度,对清明节期间各级林草主管部门的森林草原防火值班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检查,各级林草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森林草原火灾“零”报告制度,4月6日16时前上报所属辖区清明节期间防火工作情况。

 

附件:2024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doc

 

 晋中市民政局             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