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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民政工作总结》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2-06 阅读: 【字体:

市民发〔2023〕71号


各县(区、市)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中心、部)、直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2023年全市民政工作总结》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在2024年,抓重点、攻难点、创亮点,不断开创晋中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晋中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全市民政工作总结

 

2023年以来,晋中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民政厅的有力支持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市委“156”战略举措,持续实施“七大工程”、构建“七大体系”,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充分发挥了民政工作在服务大局中的基础性兜底性作用,为我市在加快转型发展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作出了积极的民政贡献。获评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山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被民政部表彰为“全国殡葬工作先进集体”,同时被推荐为“山西省清廉机关建设示范单位”。

一、实施党建引领工程,全力构建良好政治生态体系

(一)加强政治建设,践行“两个维护”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局党组时刻牢记民政机关的政治属性,始终将政治建设放在首要位置,着力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中汲取谋划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智慧力量,自觉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面提升民政工作质量,以实际成效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党组书记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班子成员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开展“回头看”,有力推动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在民政系统取得实效。

(二)加强思想建设,筑牢理想信念

一是强化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始终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常修课必修课,认真开展“中心组学习规范年”建设,“第一议题”学习22次,理论中心组学习13次,其中交流研讨10次;局领导深入党建联系点讲专题党课6次;各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91次、学习讨论28次;组织五个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专题学习,不断提升青年干部理论水平。

二是扎实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局党组第一时间部署启动,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扎实推动主题教育在全市民政系统见行见效。坚持理论学习贯穿始终,分层分类,“六学”联动,举办三期共计7天的读书班,邀请市委党校教授作主题教育专题辅导讲座暨党员培训2次,覆盖民政系统全体党员干部。坚持把调查研究贯穿始终,带领班子成员围绕5个调研课题,聚焦典型案例,深入11个县(区、市)48个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和民政服务机构等基层单位开展调研,走访280余位基层民政干部、群众,形成5篇高质量专题调研报告。建立调研成果转化运用清单16项,着力破解制约民政高质量发展难题。多措并举办好民生实事,高质量完成11件具体任务。坚持把整改整治贯穿始终,制定问题清单,查找了对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物质帮扶较少、推进村级组织减负工作举措少等6个问题,针对性提出了18条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6个问题全部销号。抓实建章立制,印发《晋中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等6项政策措施,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检验主题教育成果。

三是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每季度专题研究1次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新情况新动向;持续强化民政网络舆情引导,全年共在中央、省、市级媒体刊(播)发稿件200余篇(条),在局网站实时发布工作动态100条。

(三)加强组织建设,夯实组织基础

一是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年初制定了党建工作要点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组织召开全市民政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做到党建业务“四同步”。党组会研究党建工作7次、机关党委会研究5次;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每季度对直属各党支部开展1次督导检查,开展直属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不断推动支部建设科学化、规范化。

二是深化党建品牌建设。“七一”之际,机关党委组织了各支部200多名党员群众参加的大型文艺汇演,表达了爱党、护党之情,增强了组织的凝聚力、推动力。构建了以“擎旗奋进耀民政”为主线的1+7党建品牌。各支部积极组织开展“立足岗位做贡献”“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活动,组织引导党员进社区开展“民政连民心 共建护未来”等主题志愿服务。

三是加强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模范机关创建引领作用,直属党支部每月党日活动有主题有方案有记录有归档;认真做好2名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加强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机关党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党费支出;做好党内帮扶和慰问工作,组织慰问基层一线党员、老党员90人次,上门为2名老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奖章。

(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创建清廉机关

一是坚持制度固廉,织密廉洁防线。严格贯彻执行《晋中市民政局清廉机关建设相关制度汇编》,强化对人、财、物等重要环节的监督制约。梳理权责事项22件,保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二是坚持正风护廉,树立良好形象。扎实开展常态化廉政教育,用好中央、省、市纪委通报的各类典型案例,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开展4次常态化监督检查。组织召开两次廉情分析会,动态查摆廉政风险点155个,制定具体的防控措施。建立科级及以下干部廉政档案178份,并动态更新。

三是坚持文化润廉,营造浓厚氛围。开展“清风民政”六个一主题系列活动,每日推送一条箴言警句,全年推送箴言警句400余条;每月学习一篇廉政故事;每月观看一部廉洁专题片;重要节点、节假日发送一封廉洁警示信;每年签订一份承诺书,确保清廉机关建设责任到人;利用廉政文化走廊、机关工作群、“清风民政”廉洁文化硬笔书法展等打造廉政文化阵地,让清廉思想入脑入心。评选出清廉科室6个、清廉干部13名,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的清廉干事氛围。

二、实施困难群众暖心工程,全力构建社会救助帮扶体系

一是在民生福祉上下实功。持续落实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从2023年1月1日起,将全市城乡低保平均标准调整为660元/人/月和6380元/人/年,将全市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平均标准调整为10376元/人/年和8294元/人/年,兜住兜牢了民生底线,至此已连续十年提升全市城乡困难群众的救助保障标准。全年支出救助资金39382.7万元,保障了动态管理下的城乡低保对象65731人、特困供养人员16031人;支出救助金1108.9万元,临时救助4611人次,用“民政干部温度”标注“民生幸福刻度”。

二是在衔接提升上出实招。持续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完善分层分类救助帮扶措施,保持过渡期内政策稳定,全面落实分类施保、“单人保”、低保渐退、收入扣减等政策,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强化同乡村振兴、残联、医保、退役局等部门间信息交换,动态掌握未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的重点人群情况,将1.08万余人纳入低收入监测平台。聚焦困难群体持续开展兜底保障政策落实情况排查,共排查新识别监测对象26321人,将符合条件的339人纳入低保,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把党和政府的关爱送入家门、传进心坎。

三是在兜底保障上见实效。持续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效能,深化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完善政策机制,进一步优化简化审核确认程序,细化完善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不断构建高效便捷的社会救助服务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目前榆次区、太谷区已下放,市深改办已将此项经验做法上报中央深改办。

三、实施幸福养老建设工程,全力构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一是聚焦机制创新。充分发挥政策制度保障引领作用,以市政府办印发《晋中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照料需求;联合9部门印发《晋中市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方案》,建立我市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机制;印发《2023年养老惠民提升行动方案》,明确年度养老服务工作方向和工作任务;联合印发《晋中市推进居住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推动我市城市居住区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养老服务设施。

二是聚焦群众需求。全力做好省市政府民生实事,下拨省、市补助资金1040.5万元,全力推进2023年城镇社区幸福养老提速工程和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8所幸福工程已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营,全市累计达16家城镇社区养老幸福工程,实现各县(区、市)全覆盖,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助医、助餐、助浴、助乐等服务,让老年人过上有品质、有尊严的晚年生活;全市新建25所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均已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累计达到近1000个,更好满足了农村老年人的需求。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有序推进入户评估、装置安装等工作,助力老年人原居颐养。

三是聚焦智慧便捷。强化科技赋能,加快构建覆盖全市11个县(区、市)的养老服务信息化体系。今年,我局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下达市级福彩公益金284.525万元,用于支持各县(区、市)推进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建设。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推动平台建设落实落地。目前,榆次区已完成市、区两级平台的主体建设,以及三级等保测评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将平台迁移至市级政务云平台统一管理。各县(区、市)已完成所需场地布置、硬件配置等工作,正进行端口连接和系统培训,近期将全部完成县级智慧养老信息平台搭建工作,实现养老服务线上线下无缝对接,打造“晋中互联网+社区养老服务”品牌。

四是聚焦示范带动。积极推动寿阳县七里河敬老院、太谷区任村敬老院开展提质升级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我市农村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推进康养产业发展,制作专题宣传片《晋商故里 康养晋中》,积极打造一批市级文旅康养集聚区,榆次区小西沟文旅康养综合体入选全省首批文旅康养示范区。晋中市榆次区西南街街道被工信部确定为全国智慧健康养老示范街道。2023年5月20日,由省民政厅、山西广播电视台、晋中市委市政府等共同举办的第九届孟母文化节暨山西银发康养潮流汇在我市太谷区孟母养生健康城开幕,助力全省形成北有大同、中有晋中、南有晋城的三大文旅康养发展板块,构建全省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因地制宜形成了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榆社模式”,即“1+驿站+7+N”的养老服务模式,榆社县专门组建1家国有养老服务公司,建设多处养老服务驿站,提供助餐、助医、助浴、助洁、助行、助乐、助急等“七助”服务,让 N 个老年人家庭在家门口享受到有温度的养老服务。特别是推行“五个一点”资金保障机制(即财政支持一点、集体自筹一点、个人负担一点、社会捐赠一点、自力更生一点),得到省委书记唐登杰、省民政厅厅长姚逊、市委书记常书铭等各级领导的高度认可。12月3日,央视新闻午报“乡村行·看振兴”栏目对榆社做法进行了深度报道,山西卫视、晋中卫视新闻联播也分别对其进行了报道。

五是聚焦设施完善。市政府张拥军副市长亲自组建专班,深入榆次区新建住宅小区已验收通过的10处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进行调研,召开专班会议研究讨论,并亲自组织相关人员多次修改起草了“三办法一协议”(《晋中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验收、移交与使用管理办法》《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方遴选办法》《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扶持办法》《新建住宅小区已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使用和管理权移交协议》)等,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验收、移交与使用“四同步”取得实质性进展,走在了全省前列,得到省民政厅姚逊厅长的高度认可。

四、实施“和美社区”建设工程,全力构建城乡社区治理体系

一是清廉村居示范创建标准化。以打造“组织坚强、班子清廉、干部清正、村务清白、民风清朗”清廉村居为工作目标,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全省首家制定清廉村居建设标准、考评办法和考评细则,组建工作专班,建立综合协调、工作例会、信息报送和督查考评工作机制,紧抓山西省清廉村居建设示范单位创建重点任务,召开7次专班会议,组织4次专项督导实地查看建设情况,坚持从严把关,择优推荐,严格评选标准,突出示范引领,向省厅推荐榆次区乌金山镇后沟村等党建引领作用明显、治理体系健全完善、基层权力规范运行、党员干部廉洁履职、清廉文化氛围浓厚的22个村(社区)申报山西省第一批清廉村居建设示范单位,并顺利完成省级验收。10月,组织参展“清廉晋中”廉洁文化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呈现全市清廉村居创建成效。

二是“和美社区”管理运行规范化。制定《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整改工作方案》,经整治清理,全市2196个村(社区)共清理不规范标牌1371个,1825个村(社区)外部标牌已规范悬挂,占比84%,证明事项出具量压减80%,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取得明显成效。联合多部门出台《关于印发村级组织履行职责事项、协助政务服务事项、减负措施清单、出具证明事项、标识标牌规格及悬挂位置参考指引的通知》,明确村级组织履行职责事项、协助政务服务事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和减负措施指导目录,以更优基层治理服务居民、造福居民。

五、实施社会组织培育工程,全力构建助力转型发展服务体系

一是着力“育”。紧扣市委、市政府国家农高区建设、国家级甲醇经济示范区建设,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开展了晋中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优化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全市累计孵化社区社会组织4899家,确保枢纽型、支持型社区社会组织基本覆盖每个街道(乡镇)和城乡社区。

二是强化“管”。建立了社会组织资金监管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成立了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专班,召开专班会议并制定实施方案,对所有行业协会商会实施清单式管理,全力推动全市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全市正常运行社会组织1482家,建立党组织393个,覆盖社会组织1355家,覆盖率达到91.43%。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301人,覆盖1168家,党的工作全面覆盖。

三是突出“治”。坚持从严监管、综合施策、强化治理,持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共减免收费171.24万元,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惠及企业515家。开展了全市性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和社会组织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工作,对4家社会组织进行行政处罚,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现场指导监督21家社会团体完成换届工作。在全市范围开展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依法处置7家(其中取缔1家,劝散5家,引导登记1家)。

六、实施殡葬设施建设工程,全力构建移风易俗社会服务体系

一是打造了殡葬改革“晋中样板”。殡仪馆建设项目是省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今年又被列入市委市政府“双百双创”工程,我们在2022年底我市殡仪馆建设总体排名全省第一的基础上,以此为契机,累计投资2.5222亿元全力推进,9个县级殡仪馆项目主体工程均已完工,寿阳县已投入运营,灵石县投入试运营,其余各县区室内外装饰装修基本完工;同步推进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累计完成投资1.02亿元,11个城市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均开工建设,序时推进。2023年5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来我市开展殡葬改革专题调研,实地考察了市殡仪馆、宁泽园公墓、祁县殡仪馆和祁县贾令镇左墩村公墓后,对我市殡葬改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被推荐为“全国殡葬工作先进集体”。

二是推进了移风易俗“民政试点”。今年我市确定了榆次区为婚俗改革试点地区,太谷区为葬俗改革试点地区。榆次区先行先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七夕节”当天在万达广场举办了首届新人集体颁证仪式暨山西东风南方启辰品牌倡导文明婚俗启动仪式,进一步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引导广大青年争做婚事新办、喜事简办、反对铺张浪费、遏制高价彩礼的倡导者、宣传者和践行者。

三是争创了关爱服务“晋中特色”。创新开展了救助开放日、“夏送清凉”等救助活动,规范受助人员救助、寻亲、医疗救治以及长期滞站人员落户安置等工作。今年以来,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839人次,为16名受助对象找到亲属。在全省社会事务培训会上作了题为“聚力滞站人员落户安置 强化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的典型发言。将残疾人福利扩面提标,自1月1日起,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扩大到低保边缘家庭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扩大到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同时,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为80元/人/月、105元/人/月。各婚姻登记机关积极开展结婚登记颁证、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推进婚育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婚姻登记实现全市跨区域通办,共办理结婚登记14217对,离婚登记3796对。

七、实施未成年人关爱工程,全力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

一是织牢织密孤弃儿童兜底保障网。自2023年1月1日起,将社会散居养育和机构集中养育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分别提高到1170 元/月/人和1755 元/月/人,全年累计为427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658万元,为704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831.44万元。开展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 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从接交管理到机构养、治、康、教和社工服务等方面制定了具体措施,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

二是创新构筑儿童保障标准化格局。设立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121个,实现全覆盖,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网络。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系列宣传活动,举办“奋进新征程 同心护未来”为主题的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启动仪式和安全、未保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福彩圆梦·孤儿助学”等,大力营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三是深化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建设。坚持社工站、未保站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以及慈善、志愿服务等机构的共建共享,拨付6个县(区)市级福彩公益金132万元,稳步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建设提质扩面,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2023年4月,推荐介休市北坛街道社工站、介休市洪山镇社工站、介休市义安镇社工站、介休市连福镇社工站为全省示范社工站。同时,全市设立了乡镇儿童督导员150名、村儿童主任2170名,市县乡村四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队伍全面覆盖,为广大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未成年人更好地提供最后一米服务,全面推动我市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