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民政局关于举办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实务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
市民函〔2023〕98号
各县(区、市)民政局: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全面加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提升全市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服务能力,市局决定开展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实务能力提升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形式
培训采取巡回各县(区、市)的方式进行,每个县(区、市)一天。
二、培训对象
各县(区、市)负责儿童工作的相关人员、乡(镇)儿童督导员、村(社区)儿童主任。
三、培训时间
序号 | 县(区、市) | 时 间 | 备 注 |
1 | 灵石县 | 12月4日 | 上午9:00——11:30 (理论培训) 下午14:00——17:00 (入户实操) |
2 | 介休市 | 12月5日 | |
3 | 平遥县 | 12月6日 | |
4 | 祁 县 | 12月7日 | |
5 | 太谷区 | 12月8日 | |
6 | 榆次区 | 12月11日 | |
7 | 昔阳县 | 12月12日 | |
8 | 和顺县 | 12月13日 | |
9 | 左权县 | 12月14日 | |
10 | 榆社县 | 12月15日 | |
11 | 寿阳县 | 12月18日 |
三、培训内容
(一)儿童福利政策。包括儿童福利与保护政策、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工作职责等。
(二)监护困境未成年人风险评估。包括监护困境未成年人风险评估指标、评估要点等。
(三)监护困境未成年人风险评估入户实操指导。包括监护困境未成年人入户评估实操、现场指导等。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市)民政局按照培训时间和培训内容做好会议组织、会场布置、悬挂条幅、培训签到、入户评估等工作,并收集培训期间的图片等相关资料。
(二)根据《晋中市监护困境未成年人风险评估等级指标和分级干预指南》,请各县(区、市)提前选定一个乡镇,收集20户监护困境未成年人信息(见附件),所属乡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入户开展监护困境未成年人风险评估实操,培训讲师现场指导。
(三)为确保培训取得实效,请工作人员认真听讲,做好记录,自觉维护会场秩序。
联系人:市民政局 秦丽霞152******9792
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祁玉芳159******8866
山西川至公益发展中心 秦明凤134******2796
附件:监护困境未成年人信息表
晋中市民政局
2023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监护困境未成年人信息表
县(区、市):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乡镇/街道 | 社区/村 | 未成年人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未成年人身份证号 | 家庭住址 | 监护人姓名 | 监护人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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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此表需加盖章县(区、市)民政局公章、乡镇(街道)公章。 | ||||||||||
晋中市救助管理站(晋中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县(区、市)经办人: 乡镇(街道)经办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