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民政局 晋中市教育局 晋中市公安局 晋中市财政局 晋中市医疗保障局 晋中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转发《关于鼓励国内家庭收养病残孤弃儿童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市民发〔2023〕41号
各县(区、市)民政局、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医保局、残联:
现将《关于鼓励国内家庭收养病残孤弃儿童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晋民规发﹝2023﹞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晋中市民政局 晋中市教育局 晋中市公安局
晋中市财政局 晋中市医疗保障局 晋中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