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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民政局 晋中市农业农村局 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民政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关于在城乡社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01 阅读: 【字体:

市民发〔2023〕15号

各县(区、市)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对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工作部署,围绕“保健康、防重症”工作目标,推动城乡社区有力有序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现将民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关于在城乡社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并指导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一、健全疫情防控体系

根据当地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进一步健全城乡社区疫情防控体系,加强与乡镇(街道)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作用,村(居)民委员会、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作用和其他各类组织资源优势,强化公共卫生委员会与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协作,建立健全健康服务机制和网格化工作体系。创新“五社联动”机制,就近开展邻里互助志愿活动。开放的社区养老机构,由社区卫生服务站牵头组成应对专班,参照养老机构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具体防控指引。注重部门统筹协调,发挥政策协同、物资调配、基层动员等方面作用,防止出现令出多门、信息重复采集报送等问题,避免增加城乡社区不合理工作负担。

二、强化重点人群服务保障

及时响应居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完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联系居民群众机制,统筹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组长、楼门栋长、物业服务企业和志愿者等各方力量,开展入户走访,积极协助乡镇(街道)和卫生健康部门及时摸清老年人合并基础病、孕产妇、以及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残疾人、困境儿童、特殊困难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情况,及时更新工作台账。推动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与居民群众需求精准对接,协助提供药品、抗原检测、联系上级医院等保障服务。

三、加强政策宣传动员

充分利用村(社区)电子屏、宣传栏、微信群等载体,广泛宣传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政策和倡导“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进村(社区),保持良好卫生环境,引导村(居)民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坚持良好习惯,及时完成疫苗和加强免疫接种,特别是提高老年人群覆盖率。

四、关心关爱城乡社区工作者

各县(区、市)要及时了解村(社区)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开展形式多样的走访慰问活动,帮助城乡社区工作者解决实际困难,保障身心健康。落实好关心关爱城乡社区工作者和基层医务人员相关政策,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报道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一线工作人员的感人事迹,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城乡社区防疫工作。

有关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报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

 

附件:民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关于在城乡社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pdf

 

  

晋中市民政局               晋中市农业农村局

 

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