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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2-15 阅读: 【字体:

市民函〔2022120号

各县(区、市)民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8部委《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11〕25号)和中央19部委《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中组发〔2012〕7号)精神,根据《山西省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晋中市民政局

2022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

(试行)

 

为加快推进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提高社会工作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晋中社会工作发展,根据关于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步伐,进一步调动我市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积极性,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化、职业化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为社会治理与社会服务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具体措施

(一)落实民政事业单位社会工作岗位设置

以分类指导、按需设岗为原则,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公益性社会服务的民政事业单位,要合理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按照工作性质确定岗位职责,依据单位承担任务确定岗位数量,确保专业技术岗占主体,根据工作需要把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纳入专业技术岗位,并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明确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进一步明确民政业务的专业定位、提升民政服务的专业水平、助推新时代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二)积极培育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完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育扶持政策,鼓励通过提供办公场地、服务场所、启动资金等方式,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专业服务。鼓励具备资质、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企业创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支持实务能力突出的社会工作专业教师、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领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力争在城乡社区、社会救助、老年、儿童、青少年、医务、禁毒戒毒、社区矫正等社会服务需求较大的重点领域打造具有社会影响力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探索面向市场开展社会工作服务,通过合理收费解决专业人员薪酬保障和机构生存发展等问题。

(三)完善社工人才队伍激励机制

进一步优化评价和激励机制,提高社工人才职业地位和待遇,激发广大社工人才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潜能,体现社工人才价值。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导支持社会工作者以社区为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需求调查、设计服务方案、实施专业服务,实现“五社”有效联动。督促推动社区按照知识化、职业化、专业化要求,建立健全与岗位特点、工作年限、教育程度、专业水平相匹配的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序列,建立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和正常增长机制,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薪酬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建立岗位设置、人员选聘、使用、培训和考核等统一规范的社区工作者标准体系。

(四)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队伍联动服务机制

建立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相互协作、共同开展服务机制,构建“社工引领志愿者,志愿者协助社工”的互动格局,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组织策划、项目运作、资源链接等方面的专业优势,鼓励有条件的志愿服务组织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负责志愿者的招募、组织、管理、培训和监督等工作。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广泛招募使用志愿者,丰富社会服务人才资源,增强社会服务效果。搭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信息联动平台,实现两者信息共享、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五)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

各县(区、市)民政局要认真组织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鼓励社工机构与国内社工专家、教授、资深社工开展合作,实施社工人才系统培养工作,提升各类社工人才专业能力。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增能机制,邀请专家学者传授新理念、新知识、新技术,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实务培训,开展分层次、分领域的社会工作理论和业务能力培训交流。积极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职业道德教育,强化社会责任感和职业认同感。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作风建设,促使社会工作者践行“助人自助”的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忠实履行社会工作专业职责,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专业精通、公信力强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力争“十四五”末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占到总人口比例的1.4‰。

(六)加快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未成年人保护站)建设

各县(区、市)民政局要认真落实全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任务,同时要加挂未成年人保护站标牌。根据我市建设进度安排,2022年,和顺县、寿阳县、平遥县、灵石县、介休市完成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建设。2023年,榆次区、太谷区、祁县、榆社县、左权县、昔阳县全部完成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建设,我市实现11个县(区、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项目建设全覆盖。充分发挥社工站载体作用,坚持社工人才本土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方向,实现以专业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补充基层民政服务力量,以规模化社会工作站点夯实基层民政工作阵地,以规范化社会工作服务提升基层民政服务效能,集聚人才、用人才引领发展,有效强化基层民政工作的人才支撑和专业支撑,强化督导和培训,完善、落实各项社工人才保障政策,推进民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市)民政局要把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要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履行好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职能。

(二)加大财政投入

各县(区、市)民政局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将应由政府负担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范围,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社会工作服务领域。要创新政府支持形式,探索建立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

(三)加大宣传力度

各县(区、市)民政局要积极宣传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推动社会工作发展的相关政策,大力普及社会工作知识,宣传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方法和作用,特别要深入宣传社会工作的典型案例,提高全社会对社会工作的认知度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认可度,展示社会工作丰富的职业内涵、社会价值及广大社会工作者的职业风采,提升全社会对社会工作的知晓度、认同度和美誉度,着力营造重视社会工作发展、尊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