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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宪法宣传进社区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2-15 阅读: 【字体:


市民函〔2022〕117号

县(区、市)民政局:

今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实施四十周年。为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全面实施,结合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工作实际,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安排,现就开展宪法宣传进社区活动安排如下。

一、主题活动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落实宪法

二、时间安排

2022年12月4日——12月10日

三、活动方式

可依据工作实际,针对社区群众的法治需求,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充分利用各种传统手段进行广泛动员宣传,通过在村(居)委会各类公共场所设置宪法宣传栏、张贴宪法宣传海报、摆放宪法文本和宪法宣传资料等形式,让居民群众对宪法法律听得懂、看得见,必要时可深入家庭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利用村民学校、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安排每个村(社区)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村(社区)至少开展一次宪法宣传。

四、宣传内容

突出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深入宣传宪法,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宣传现行宪法公布四十年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基本经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五、工作要求

各县(区、市)民政局要把开展宪法宣传进社区活动作为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主要抓手,认真组织实施,主要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带头宣讲。社区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善于运用群众乐于参与的方式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要注重收集整理与活动相关的视频、图片和文字资料,做好信息收集工作,并将开展宪法宣传进社区活动情况于12月9日前报送至市民政局基政科邮箱(jzmzjzk@163.com)。

联系人:苏轩   朱彦星

联系电话:2638880

 

 

晋中市民政局    

2022年1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