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民政局 晋中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提高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补贴标准的通知
市民发〔2022〕73号
各县(区、市)民政局,财政局: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进一步保障我市经济困难老年人基本生活,现将《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提高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补贴标准的通知》(晋民发〔2022〕5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从2023年1月1日起遵照执行新的补贴标准。
附件:晋民发〔2022〕54号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提高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补贴标准的通知.pdf
晋中市民政局 晋中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