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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社会组织抽查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23 阅读: 【字体:

市民函〔2022〕99号

各有关社会组织:

为规范社会组织活动行为,进一步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加强社会组织事中和事后监管,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17〕45号)和《晋中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监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市民函〔2022〕41号)要求,现就开展2022年社会组织现场抽查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为10月10日—10月31日。

二、抽查对象

(一)抽查范围

在晋中市民政局、晋中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重点抽查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抽查比例

按照《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市级登记管理机关抽查比例不少于4%的要求,现场抽查检查15家。

三、检查重点

1.社会组织2021年度工作报告书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2.登记管理情况。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是否依法悬挂并保存完好;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法人登记证上的住所是否与现有办公地址一致。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及年龄是否符合相关规定;领导干部兼职及领取报酬是否符合干部管理有关规定。是否按要求建立了党的组织,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是否按要求履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社会服务机构是否按要求加强了安全检查。

3.信息公开情况。是否按要求报送年报资料并通过适当方式履行了信息公开义务;慈善组织是否依法在慈善中国网履行了信息公开的义务,有公开募捐资格证的慈善组织的募捐方案是否依法履行了备案。

4.会费管理情况(适用于社会团体)。社会团体的会费标准是否依法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会费标准是否合理明确具体;会费收支情况是否向会员进行了公开。

5.财务管理情况。社会组织是否严格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有无专职会计,会计出纳是否为同一个人。社会组织是否存在违规收费、强制收费和只收费不服务等行为;是否存在反恐怖融资行为;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关联交易行为。社会组织是否存在抽逃资金、白条入账、违规报销费用和领取报酬等情况;经费支出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6.内部治理情况。社会组织是否依法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是否存在超业务范围活动;社会组织议事决策是否科学民主,重大事项是否依法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会长、秘书长是否按照章程规定以及本年度工作计划的要求履职;社会组织变更登记、换届档案保存是否规范、完整;有关评比达标表彰情况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经批准进行的是否存在违规收取费用行为。

7.按照《晋中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监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市民函〔2022〕41号)要求,重点对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是否存在《通知》中所列12项违规行为进行检查。

四、检查方式

采取现场抽查检查的方式,主要检查方法为听取汇报、查阅档案、现场查看、填写表格等。社会组织参加检查的人员包括负责人、监事长或监事、从业人员代表等。被确定为现场抽查检查的社会组织需准备《2021年度工作报告书》、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以备现场查验。

五、工作要求

开展现场抽查检查工作是登记管理机关对社会组织进行事中和事后监管和风险防范的重要措施,被列为检查对象的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积极配合登记管理机关进行检查,确保按期完成抽查检查工作。对于拒不配合检查的,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据《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社会组织抽查检查登记表(社会团体).docx

          2.社会组织抽查检查登记表(社会服务机构).docx

          3.现场抽查检查社会组织名单.docx

 

 

                               晋中市民政局

                              2022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