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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2-24 阅读: 【字体:

市民发〔2022〕4号

各县(区、市)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中心、部)、直属各单位:

《全市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已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中市民政局

                                2022年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市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山西省民政厅《全省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精神,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时代民政法治宣传教育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主线,突出以宪法为核心的重点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持续加强重点对象法治教育,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和依法治理工作,推动民政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总体要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民政普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贴近人民,依法保障人民权益;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促进民政事业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将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全过程,与加强依法治理有机融合,融入日常管理服务之中。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民政普法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明显提升,民政服务对象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和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法治文化建设全面增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全面提高。

二、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民政部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引导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领会重大意义、吃透精神实质、把握丰富内涵、践行实践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组织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持续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把宪法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推动学习宣传常态化,提高人民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

(三)强化学习宣传民法典。将民法典作为全市民政系统普法重点,把握好、阐释好民法典的鲜明特色,推动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准确把握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全面宣传贯彻《民法典》离婚冷静期、婚姻家庭辅导等制度。积极参与“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好涉及民政的法律条文。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积极作用,结合开展公益宣传、专题培训、民政服务机构开放日活动等方式,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大力学习宣传与民政事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与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配套制度。大力宣传社会救助、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残疾人福利等方面法律法规,增强全面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的法治意识。大力宣传城乡基层治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慈善事业等方面法律法规,为全面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大力宣传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服务、养老服务等方面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治在全方位强化基本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大力宣传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界线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助力加强相关专项行政管理。

(五)常态化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加强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的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全市民政系统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其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列入党员干部日常考核,探索建立党员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清单制度和任前党内法规考试考核制度,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三、全面提升民政领域法治素养

(一)健全普法体制机制。加强全市民政系统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各级民政机关每年至少参加1次旁听庭审活动,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将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列入年度述职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民政系统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民政系统工作人员入职、晋职培训的必训内容,除专题法治培训外,其他各类培训的法治课不少于4个学时,每人每年要完成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学习,强化与履职相关的法律知识学习,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强化行政执法规范。

(二)坚持将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组织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城乡社区工作者相关法治培训,配合有关部门规范推进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指导和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协助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完善村(居)民自治制度和机制运行。推进婚俗改革,培育文明向上婚俗文化;依法办理婚姻登记,保护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推进殡葬移风易俗,及时整治殡葬领域突出问题,引导群众依法办理丧事活动,推动殡葬业依法健康发展。依托未成年人保护热线,组织开展政策宣讲进村(社区)活动,增强全社会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自觉性。对社会组织负责人开展法治培训,提高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婚姻登记机关等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窗口法治宣传教育作用,让群众在民政日常服务管理中增强法治观念。根据民政服务对象特点,特别是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正确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依法理性维权。

(三)推动完善诚信体系建设。落实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要求,将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通过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婚姻登记、养老服务、慈善捐赠等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大力宣传与民政工作相关的尊法守信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迹,开展违法失信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把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等要求纳入民政系统相关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评选条件,推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

(四)创新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民政系统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示范作用,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等融合发展。依托全市民政服务机构、村(社区)服务设施场所,因地制宜构筑法治文化阵地,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方便群众开展法治实践活动;依托民政网络平台,借助优秀自媒体力量,制作和传播推进婚丧习俗改革、宣传地名文化等有民政特色的作品和节目,讲好民政法治文化故事。紧抓清明节、儿童节、重阳节、国际社工日、全国助残日、中华慈善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政法治文化宣传,提升民政领域法律法规全民知晓度。

四、将普法与依法治理深度融合

(一)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全过程。把普法融入民政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过程中,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事项,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回应社会关切。对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加强权威媒体和新媒体解读,视情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法规规章和政策出台的背景、意义、价值等,增强社会公众的理解和认同。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中,把普法融入执法过程,在执法办案程序中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宣传普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相关法律规范。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以案释法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使典型案例依法解决过程成为普法公开课。

(二)在依法治理中开展普法。推动将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社会组织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管理和各项示范创建活动。指导村(社区)依法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依法开展自治实践,健全和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引导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不断强化法治意识,推动社会组织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尊法守法意识。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指导民政服务机构广泛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民政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秩序。

(三)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开展普法。注重发挥城乡社区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社会组织在普法和法治文化传播中的积极作用。引导相关社会组织结合自身宗旨、业务范围、会员特点等宣传民政领域法律法规,鼓励成立公益性普法组织。畅通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等参与普法途径,配合有关部门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增强社会普法力量。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资金项目扶持,配合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

(四)积极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注重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分析民政服务对象法治需求,精准有效强化普法供给。利用好两微一端普法资源;鼓励开展普法短视频征集活动,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借助“学习强国”“三晋先锋”等平台优势,加大民政普法信息推送力度。利用“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民政全媒体传播体系,开展全方位、全天候、多层次、立体式普法宣传,促进单向式普法向互动式、场景式、服务式传播转变。

五、强化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民政系统要把普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落实规划的具体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党组要定期听取汇报,及时解决普法工作难题。强化民政部门与同级司法行政、新闻宣传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普法协同配合。全市各级民政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领导责任,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部门预算,建立健全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普法工作日常指导和监督。

(二)落实普法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普法责任清单,细化宣传教育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鼓励民政服务机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加强相关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服务对象普法力度。民政系统所属媒体要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题栏目,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例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宣传教育。

(三)强化能力建设。坚持“落实靠基层、落实到基层”,大抓基层普法基础建设,加强全市民政系统工作人员普法意识和普法能力建设,培养普法工作骨干。鼓励结合实际充实民政普法宣讲力量,组织专家学者、律师等深入基层开展民政普法活动。加强民政普法工作规律性、应用性和对策性研究,为提升普法能力提供有力支撑,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