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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2-24 阅读: 【字体:

市民发〔2022〕1号

 各县(区、市)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中心、部)、直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2022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晋中市民政局

                                2022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2022年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是我市加快建设全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关键一年,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大有可为,也必有所为。2022年总体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和对民政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紧紧围绕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创建“质量提升年、政策落实年、项目落地年、问题解决年”为目标,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深刻认识民政工作在新征程、新阶段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全面落实“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确定的任务,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加快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不断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努力推动全市民政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为我市加快建设全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提升站位,找准定位,积极主动投入服务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

各级民政部门要以兜牢民生底线、优化社会治理、服务民生保障为基础,坚持稳中求进、进中争优、统筹推进,确保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的工作部署圆满完成,在加快建设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中做出新的贡献。一是体现政治担当。在思想上提升站位、在谋划中开拓视野、在全局中找准定位,谋划在重大政策建制、重要工作部署、重点项目安排上,主动服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战略部署。二是狠抓工作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政府系统抓落实提高执行力推进会议精神,落实一线工作法,到基层开展工作,到群众中去解决问题。三是突出问题导向。要时时对表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对标先进地区的发展态势,切实在提升工作质量、落实民生政策、推进项目落地、强化问题解决上交出满意的民政答卷。

二、把握机遇,锚定目标,在加快建设全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中作出新贡献

(一) 进一步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一是科学调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要按照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调整城乡低保标准,逐步缩小城乡和区域差距;二是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制定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实施方案,加强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等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给予救助帮扶;三是继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落实“四不摘政策”,继续实施“单人保”、低保渐退、收入扣减等政策,保持兜底保障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四是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制定全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进一步规范低保、特困供养审核确认和动态管理流程。

(二)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是大力推广“嵌入式”养老模式。以落实省、市政府民生实事任务为契机,按期完成好城镇社区养老幸福工程项目,持续增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数量,发展多功能、专业化、连锁化的社区养老服务;二是以实施全省“431工程”及“1251工程”为契机,切实增加基本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推动形成以社会力量为主体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多元供给模式,稳步推进居家、社区、机构养老融合发展;三是推动市县两级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建设和推广运用。打造“互联网+养老”新格局,实现养老服务线上线下无缝对接和供需有效衔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四是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制定完善等级评定程序和标准,对养老机构进行等级评定,全面提升我市养老机构标准化管理水平。

(三)加快构建城乡社区治理新格局

一是做好换届选举后续工作。完善村级各项制度,开展换届“回头看”,完成村委会下属委员会推选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代码证书发放工作;二是提升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持续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活动,开展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基层纪检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继续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促进社区减负增效。结合晋中实际,牵头编制《晋中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三是开展基层治理示范创建。开展“发挥自治强基作用”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继续创建“和美晋中”示范村(社区),选树表彰基层治理先进典型。

(四)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严格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加强对各类社会组织的日常监管,加大对强制入会、乱收会费、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等问题整治力度,持续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二是加大社会组织执法力度。对不参加年报的社会组织,以及长期不开展活动的僵尸类社会组织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实际情况与年度工作报告不相符合的社会组织进行执法约谈,着力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三是加强社会组织内部治理。指导社会组织规范议事规则、选举程序和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四是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疫情防控、防灾减灾、乡村振兴等工作,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和质量;五是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按照“双强六好”标准,以“党建领航工程”为抓手,切实推动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

(五)稳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和地名界线管理工作

一是完成乡级行政区划调整后续工作。完成《晋中市行政区划图》和《晋中市城区图》制作,编制晋中市区划简册和各县(区、市)行政区划图,完成乡级行政区划调整成果监测报告;二是强化行政区划界线管理。完成晋中吕梁界线联检,做好市级界桩管护工作,推进长治晋中界线界桩补装;完成榆次榆社线、左权和顺线、祁县平遥线3条县级界线联检工作,在县级界线联检工作中,要加大督促指导力度;三是进一步加强地名管理工作。按照省厅的部署,完成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加大非标准地名使用巡查力度,营造良好的地名使用氛围。四是加大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宣传力度,抓好贯彻落实,为修改我市地名管理办法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六)持续提升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能力

一是持续深化殡葬领域改革。加快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榆社县、祁县、平遥县、昔阳县和太谷区5个县级殡仪馆要抓紧办理前期手续,尽早开工建设,实现带火化功能的殡仪馆县级行政区域全覆盖;县级公益性骨灰堂(公墓)项目全部启动,同步推进乡村两级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大力开展殡葬领域移风易俗;二是落实残疾人福利政策。动态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并及时足额发放。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专项摸排,应补尽补,应退则退;三是持续推进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强化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服务,加强“互联网+救助寻亲”服务。开展“冬送温暖”“夏送清凉”专项救助活动;四是加强婚姻登记管理与服务。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规范使用新版婚姻登记信息系统,补录完成全部历史婚姻登记信息。推进“互联网+婚姻”服务,开通网络预约服务。

(七)构建更加安全有效的未保工作新格局

一是市县未保办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加快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保工作体系;二是推动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高质量发展。持续开展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采用线上方式开展儿童督导员工作能力培训。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各类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服务活动,按照省厅部署落实好“聚光行动计划”;三是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完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福利动态调整机制,并及时足额发放补贴,开展“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和“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为孤儿提供助医助学服务。

(八)促进慈善事业在服务大局中展现新作为

一是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要实现扩面发展。按照“一年试点、两年扩面、三年成型、四年覆盖、五年完善”的目标要求,介休市继续建设7个社工站,同时在平遥、灵石、和顺、寿阳扩面建成46个社工站,实现五个县的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二是加强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及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引导和培育一批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及社会工作机构,争取每个县建有一家慈善组织,发挥好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壮大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使其成为基层治理与服务的重要力量;三是着力推动福彩发行工作健康发展。立足市场实际,深度挖掘传统游戏潜力,坚守安全销售意识,推广电脑彩票自助机业务,适时开展各类促销活动,扩大市场覆盖。

(九)着力推动民政事业在法治化、安全化轨道上运行

一是全面提升民政依法行政水平。要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科学立法、严格执法,进一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和执法能力。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做好禁毒相关工作;二是统筹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安全风险研判,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国家安全责任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构筑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防护网。层层压实疫情防控责任,督促各级民政服务机构精准落实防控措施,确保我市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形势平稳。

三、不断深化自我革命,进一步提升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牢民政事业前进的正确方向

一是坚定政治立场。牢牢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把讲政治贯穿工作始终,始终坚持党对民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带头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民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增强政治意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以及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民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建立健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进一步提升民政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三是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民政党员干部都要始终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在法纪约束下用权、在制度笼子里办事、在规矩界限内作为,不违反政策搞变通,不违规操作越红线。

(二)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二次全会精神,认真梳理民政领域风险点,建立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开展多种形式警示教育,经常“咬耳扯袖”,做到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各级党组织书记要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把教育、管理、监督体现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全过程;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民政部门内设纪检机构要充分发挥作用,做实日常监督、靠前监督、主动监督,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绷紧党纪高压线;三是抓好审计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民政部门承担着基本民生保障职能,直接面对和服务基层群众,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是社会关注的焦点,特别是去年底,国家审计署和市委巡察组开展了审计和巡察工作,省审计厅对防汛救灾资金和物资进行了跟踪审计,要高度重视,不等不靠,迅速采取措施,认真抓好整改,整改工作要坚持市县联动,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坚决整改到位,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同时,要举一反三,健全机制,确保取得实效。

(三)坚持作风建设不放松,在推进“清廉晋中”建设中彰显民政担当

一是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从严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持续整治民政领域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低保、养老、殡葬等民政领域专项整治“回头看”,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着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二是狠抓工作落实。按照全省政府系统抓落实提高执行力推进会议要求,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把狠抓落实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化工作统筹,进一步明确原则要求、方法路径,将为民理念融入到民政工作的方方面面,加大对重点工作的专项监督力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三是提升服务能力。引导民政干部多下基层,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及时掌握群众在想什么、盼什么,真正把群众的愿望诉求当作努力方向,以深化民政党组织党建品牌为抓手,引领推动基层民政服务机构“窗口”建设,不断提升民政干部服务水平和能力。

(四)坚持能力建设不停息,打造实干担当民政干部队伍

一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凡提四必”,形成以德才表现为准则、以工作实绩为尺度、以干事创业为导向的干部选任机制,为想干事、能干事、干实事的干部搭建平台;二是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加强民政文化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民政干部综合素质。民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能力不足的危机感和本领恐慌的紧迫感,自觉加强学习,提高知识储量、厚植文化底蕴、增强业务能力;三是激励干部队伍担当作为。树好民政典型、讲好民政故事,用身边人、身边事来教育激励民政干部。坚持严管与厚爱,使广大民政干部感受到组织的温暖,体会到组织的关怀,充分调动民政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着力营造争先创优、真抓实干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