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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30 阅读: 【字体:

市民发〔2021〕1号


各县(区、市)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2021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晋中市民政局

                                   2021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十四五”时期又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机遇期。2021年全市民政工作的总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民政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落实市委“三四五一”战略部署要求,坚持民政工作的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协同性,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推动民政工作现代化建设、高质量发展,为全市“十四五”转型出雏形作出民政贡献。

一、做到“五个坚持”,加快推进我市民政事业发展迈入现代化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学深悟透做实上、在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上下功夫。坚持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把党建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全面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坚持积极主动立足全局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市转型发展来谋划和推进各项民政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民政工作始终,把努力满足老年人、儿童、城乡困难群众多方面多层次的需求作为民政事业制定规划、完善政策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把提升民政服务对象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作为工作的根本目标。坚持以法治思维和创新办法推动难点问题解决,善于用多种方式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民政工作,为全面高质量完成晋中民政事业“十四五”发展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证。

二、坚决扛起主责主业,全面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是保持政策衔接和稳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市委统一部署,结合晋中实际,研究制定农村低保与乡村振兴衔接的政策措施。保持脱贫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继续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二是落实城乡低保提标政策。按照城乡不低于20元/月/人提高低保标准,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三是建立健全分层分类梯度式救助体系。修订完善低保审核确认办法、特困人员认定办法、低收入家庭救助办法,根据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与低保标准的实际差额发放低保金;逐步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探索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根据绝对贫困、相对贫困、急难情形有针对性的实施救助,进一步构建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四是深化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市)将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优化审核审批程序。大力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建立方式灵活、程序规范、标准明确、结果可控、动态调整的社会救助服务购买机制。

(二)高位谋划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统筹发展

一是全面完成全国第五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12个方面、113项试点工作任务。推广社区嵌入式养老模式,进一步优化城市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加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积极培育各类养老服务组织。重点推进发展“互联网+养老”,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质量。二是完成好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对省定的幸福工程项目加强建设指导、资金配套及使用监管,确保将民生实事办实办好。三是持续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拓展乡镇敬老院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功能,积极探索开展农村普惠互助养老,对全市范围内的乡镇敬老院给予资金补助,用于敬老院维修改造、消防工程达标、设备设施购置等,做好特困供养人员生活安全保障。2021年整合建成区域性敬老院20家,将其中10家建设发展成为区域性养老中心。四是开展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力争在两年时间内,使我市民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配备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五是大力发展康养产业。推进康养小镇和康养项目建设,组织开展康养产业示范化创建活动,在原有基础上新增2家康养小镇项目。六是加强养老服务人员素质提升。继续做好养老护理员、养老院院长、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等培训工作。加大专业技能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养老机构的护理服务水平。

(三)构建城乡社区治理新格局

一是依法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做好全市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换届前期准备工作,特别是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干部群众思想工作;依法指导换届选举有序进行,严肃选举纪律、严把选举程序、严格候选人资格审查,全面推行竞选人、候选人承诺制度,确保全面完成换届任务。二是开展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开展社区“万能章”整治专项行动,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厘清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权责边界,明确自治组织履职事项和协助政府工作事项,规范挂牌、台账和考核评比项目。三是提升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持续提升社区综合设施服务功能,加快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完善村务公开、基层民主协商和村务监督等各项制度,开展社区微治理试点和社区治理服务创新实验工作,重点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村)治理工作,切实提升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四)深化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制度改革

一是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持续做好社会组织党建“两个覆盖”,覆盖率保持100%;按照“双强六好”标准,督促指导社会组织提升党建工作水平,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党建“两个覆盖”由“有形”向“有效”转变。二是深化综合监管机制。通过建立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机制,构建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三是完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以行业协会商会为重点,督促指导社会组织进一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运行机制,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四是加强执法监督。通过开展年报、抽查检查、专项审计、信用监管等手段,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五是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加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清理规范力度,继续开展全市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抽查检查,规范会费收取的标准和程序,严查社会组织未经批准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杜绝社会组织利用评比达标表彰向企业收取会费。

(五)加快儿童福利事业发展

一是全面落实儿童保障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贯彻落实《民法典》,规范收养登记和家庭寄养工作。二是加强儿童福利设施和队伍建设。指导各县(区、市)广泛建设儿童之家,强化队伍建设,组织儿童督导员、县级组织儿童主任开展培训。三是加强儿童福利信息动态管理。及时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相关信息,提高关爱服务精准度和工作实效。四是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建立市、县两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开通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热线,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各类未成年人救助活动。

(六)深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一是依法规范办理婚姻登记。深入贯彻《民法典》,落实离婚登记冷静期制度,调整婚姻登记程序;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二是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调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及时足额发放,确保“应补尽补”。三是扎实推进流浪乞讨救助工作。持续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优化街面巡查和转介处置机制,建立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库,鼓励救助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受助对象提供专业服务。

(七)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进殡葬综合改革

一是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根据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殡仪馆建设任务。各县5月底前均要编制完成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规划, 2023年底前实现公益性安放(葬)设施乡镇农村全覆盖。此项工作省厅已经建立通报制度,希望各县将此项工作放在全年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二是组织实施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和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全面核查、分类整改存在的问题,稳妥有效整治殡葬领域突出问题。

(八)稳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和界线联检工作

一是全面完成乡级政区调整后续工作,进一步优化我市政区结构。二是完成晋中临汾1条市级界线和介休灵石线、榆社和顺线、榆次太谷线3条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持续推进平安边界建设,完善界线纠纷预警机制和调处机制,妥善处理界线纠纷,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后的界线重新勘定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市级地名区划档案系统建设,实现电子化管理。

(九)创新推动公益慈善事业发展

一是积极推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加强与慈善组织的沟通联系,推动慈善组织交流合作,创新慈善捐助模式。二是提升社会工作发展质量。指导社会工作者发挥专业优势,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不断提高社会工作整体水平。三是推动志愿服务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加强《山西省志愿服务条例》宣传和执行力度,引导志愿服务规范发展,做好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推广使用工作,探索建立志愿服务激励回馈机制。四是加强福利彩票发行销售。持续推进彩票投注站点规范化运营管理,积极申报扩大快乐8游戏站点覆盖面。加强公益金使用管理和风险防范,促进福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十)不断强化工作保障,提升民政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一是科学编制“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市级规划要在3月底前完成,各县的规划要在5月底前完成。二是大力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以“金民工程”大数据项目、社会组织法人库项目为基础,大力推进“互联网+”各项工作,6月底前完成所有数据迁移、补录、对接工作,提高数据精准度,逐步实现互联互通、协同共享。三是扎实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断提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抓经常、抓日常、抓平常,按照“三管三必管”的原则,周密部署各自辖区内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坚决防范遏制民政领域重特大事故发生。四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开展禁毒工作,全面履行民政职责,营造民政系统法治建设的良好环境。

三、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是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政治建设能力。民政机关是党的政治机关,推进党的政治建设要站位更高、标准更严、做得更好。我们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揽思想和行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同认真落实市委四个“二十五条”结合起来,把政治标准、政治要求贯穿党建工作全过程,不断提高政治能力,以自觉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促进民政系统党的政治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是巩固拓展党风廉政建设,从严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七次全会精神,各级民政机关及民政服务机构的班子要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把手”要坚定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巩固和拓展党风廉政建设成效。要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进一步健全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日常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对违纪问题严肃依纪处理。全力支持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

三是全方位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民政干部队伍服务能力。坚持把党管干部原则,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专业化的民政干部队伍,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升能力素质,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和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干事创业,让困难群众真切体会到党的关怀温暖。要用好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平台,整合乡镇(街道)工作力量,增强基层服务能力。

四是高标准高质量集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水平。要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突出重点、明确要求、务求实效,从党的百年伟大奋斗历程中汲取继续前进的智慧和力量,奋力开启“十四五”民政事业新征程,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一百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