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民政局 晋中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提高经济困难的高龄和失能老年人补贴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市民发〔2019〕22号)
市民发〔2019〕22号
各县(区、市)民政局,财政局:
2019年省政府、市政府已把实施经济困难的高龄和失能老年人关爱行动列入民生实事之一。现将《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提高经济困难的高龄和失能老年人补贴标准的通知》(晋民发〔2019〕3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从2019年1月1日起严格执行新的补贴标准。
附件: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提高经济困难的高龄和失能老年人补贴标准的通知
晋中市民政局 晋中市财政局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