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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民政局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18 阅读: 【字体:

市民函〔2021〕96号

各县(区、市)民政局,局直属各事业单位、相关科室:

为确保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及后四个月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根据《晋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市安办发电〔2021〕45号)《山西省民政厅关于转发<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民电〔2021〕21号)文件精神,现就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升政治站位,严格责任落实

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三管三必须”要求,把保障中秋、国庆和省市党代会期间全市民政系统安全平稳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各分管领导、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科(股)室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及时对本辖区民政领域节假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督促各县(区、市)民政局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各级民政服务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领域,着力风险防范

各县(区、市)民政局、各单位要深刻汲取近期安全事故教训,针对节假日特点,结合实际深入排查本地区本单位安全风险,紧盯最不放心单位、部位、环节,重点监管、重点防控;各级民政服务机构要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各项风险管控措施,全面开展拉网式自查、排查,结合实际务实高效整改,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特别是消防安全方面,各分管领导、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科(股)室负责人要科学分析研判消防安全风险,开展对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院、殡葬服务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结合近期开展的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行动,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大力纠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彩钢板搭建、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安全疏散等方面的问题,有力防范火灾发生。

三、强化督导检查,做好应急值班

各县(区、市)民政局、局相关科室要保持“七一”期间抓安全的好经验好做法,坚持“线上调度检查+线下现场突查”相结合,充分运用领导带队突查、“四不两直”抽查、清单管理等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方式,用心、用情、用力狠抓安全生产,确保节假日期间安全平稳有序。各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要派出检查督查组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安全检查,遇有突发情况,靠前指挥、果断决策,有序有力应对处置;各级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原则上不放假,要坚决在岗在位;各县(区、市)民政局、直属各单位要坚持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以及“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坚持每日15时前向市局报告当日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紧急情况即时上报。

联系人:高鹏飞    联系电话:137******0921

 

 

              晋中市民政局

               2021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