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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民政局 中共晋中市委政法委员会 晋中市文化和旅游局
晋中市妇女联合会 晋中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转发山西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26 阅读: 【字体:

市民发〔2021〕42号

各县(区、市)民政局、党委政法委、文旅局、妇联、残联:

为全面推动社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促进其在基层治理中更好发挥作用,现将省民政厅、省委政法委、省文旅厅、省妇联、省残联联合印发的《山西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本地工作实际一并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做好社区社会组织工作重要意义

社区社会组织是由本社区为主的社区居民、驻区单位发起成立,在城乡社区开展为民服务、公益慈善、邻里互助、平安建设、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会组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做好社区社会组织工作有利于夯实党的基层执政力量,有利于增强社区居民的归属感和主人翁意识,推动居民真正成为基层治理的有生力量,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切实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二、准确把握做好社区社会组织工作根本原则

党的十九大指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强调“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社区社会组织工作的根本原则,要指导街道(乡镇)党(工)委和城乡社区党组织落实党建责任,发挥城乡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将社区社会组织纳入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的整体布局,围绕加强党对社区社会组织各项工作的领导、城乡社区党组织与社区社会组织定期联系、组织协调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城乡社区共驻共建等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目标、细化工作任务,确保社区社会组织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始终服从服务大局。

三、扎实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工作“四项计划”

要认真领会社区社会组织工作培育发展、能力提升、作用发挥、规范管理四项计划的内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好本地区落实方案,细化实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积极争取支持、强化部门协同、加强宣传引领和督促指导,分步骤、有重点地推进相关工作,将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落到实处。同时,要强化“交账”意识,到2023年,各县(区、市)城市社区达到平均不少于10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达到平均不少于5个社区社会组织;枢纽型、支持型社区社会组织基本覆盖每个街道(乡镇)和城乡社区;培育管理运行规范、作用发挥明显、社会影响力强的品牌社区社会组织不少于2家,社区社会组织品牌项目不少于2个;建设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不少于1个;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基本覆盖城市社区和三分之一以上的农村社区。

 


晋中市民政局                 中共晋中市委政法委员会

 

晋中市文化和旅游局                晋中市妇女联合会

 

                           晋中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晋民发〔2021〕30号关于印发《山西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