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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当前及后四个月安全防范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安全检查督导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01 阅读: 【字体:

市民函〔2021〕90号

各县(区、市)民政局、局相关科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晋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当前及后四个月安全防范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安全检查督导的通知》(市安发〔2021〕17号)文件精神,结合《晋中市民政局关于调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通知》(市民发〔2021〕7号)《晋中市民政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年度检查计划》(市民发〔2021〕8号)《关于印发〈晋中市民政局2021年度安全管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市民发〔2021〕14号),为保障即将召开的中国共产党晋中市第五次代表大会和今年后四个月全市民政系统安全形势平稳向好,从即日起,决定在全市民政领域开展安全检查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部署,以“检查”为手段,以“安全”为目标,扎实开展安全检查督导,盯死看牢每一个区域、每一个环节,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安全责任,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确保检查全覆盖,切实解决思想不重视、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坚决守牢全市民政领域安全底线。

二、检查内容

(一)各级民政部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落实情况,特别是安排部署、方案制定、督导检查等情况,党政领导干部召开会议、带队深入一线突查等抓安全履职情况。

(二)中央和省、市各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晋中市贯彻落实“三管三必管”十条措施》(市安发〔2021〕1号)落实情况;《生命重于泰山一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组织观看情况。

(三)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开展情况;全省正在开展的“五个一”行动(组织一次任务起底活动,通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召开一次调度会议,开展一次督导检查,约谈一批履职不到位人员)落实情况等。

(五)各单位安全防范措施(包括方案、检查督导等)制定落实情况;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国家、省、市各级检查督导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销号情况。

(六)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抽查《关于贯彻实施<山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市政办函[2020]5号)落实情况;今年以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专项行动落实情况。

(七)防汛救灾、值班值守、应急处置及演练等措施落实情况。

三、检查方式

(一)县级全面检查

各县(区、市)民政局要对领导干部履职、检查情况开展全面自查,推动责任落实。对本辖区各级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别是隐患自查自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由检查人员跟踪限期整改,彻底“清零销号”。

(二)市级重点抽查

市民政局安委办将通过明查暗访、突击检查、视频调度检查、电话询问等方式,对各县(区、市)民政局、各级民政服务机构落实上级决策部署、隐患整改、措施落地、教训吸取等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对责任和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人员,采取通报、曝光、约谈等办法,推动工作落实。

四、有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督查责任

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压实责任,将检查督导责任落实到组到人。各级检查督导组要认真研究,逐项对照检查重点内容,确保无遗漏。检查督导人员要将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交由被检查单位对照清单整改,并督促及时报告整改情况。各县(区、市)民政局、直属各单位要每月底前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其中问题部分不少于整个篇幅的50%。重大问题隐患要逐一列出清单。

(二)强化安全风险防控

各级民政部门要着眼汛期及中国共产党晋中市第五次代表大会期间安全生产特点,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和“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为抓手,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防控力度,严密各项防控责任措施,全力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

(三)建立汇总报告机制

10月10日前,各县(区、市)民政局、直属各单位要安排专人于每日上午9时前将前一日领导履职、检查督导(包括视频调度检查、现场突查、督导检查等)、工作开展(包括亮点、问题等)情况报市局安委办,上报内容要详细清晰,有具体情况、有典型案例,有民政行业特点的特色工作可以随时报送。

联 系 人:高鹏飞

联系电话:2638497

邮    箱:jzmzjbgs@163.com

 

 

晋中市民政局

2021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