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民政局转发山西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民函〔2021〕70号
各县(区、市)民政局:
现将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的实施方案》(晋民函〔2021〕83号)转发给你们,按照“省级负责、县为主体”的方式,分类开展低收入人口摸底排查、认定和信息采集工作,并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数据采集、上传等工作,做到及时干预、精准救助、综合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附件:山西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开展全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开展全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晋中市民政局
2021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