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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11 阅读: 【字体:

市民函〔2021〕72号

各县(区、市)民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民政厅“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办法》精神, 现将晋中市民政局《“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联 系 人:田茂

联系电话:0354-2638880

邮    箱:jzmzjzk@163.com

              

              

                              晋中市民政局       

                             2021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晋中市民政局“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

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民政厅“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办法》工作部署,切实开展好“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服务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民政厅安排部署,在全市组织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以下简称提升行动),以村(居)民服务需求为导向,聚焦问题短板,提升城乡社区为民服务能力,最大限度满足群众服务需求,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切实做到“居民有需求,社区有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村级服务设施综合服务能力。积极开展村(社区)满意度调查,了解城乡社区服务治理中存在的弱项短板,研究村(居)民群众的所需所盼。指导村民委员会管好用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和乡村公共基础设施,提升村党组织阵地建设标准,因地制宜扩大村级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全面推行“一站式服务”、“一厅式办理”,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2021年12月底前)

(二)推进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工作。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等10部门联发《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工作方式,建立健全安置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组织建设,在建成便民服务点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村民小组自治服务机制,推行村民小组长代办制度,明确代办时间,公布代办项目和联系电话,方便居民群众办事,推进集中安置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2021年12月底前)

(三)加强对社区治理信息系统的应用。要积极组织动员乡镇(街道)、村(社区)广泛应用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及时删除被合并村的信息,做好村(社区)服务设施、服务机构、服务人才、服务事项信息和村(社区)组织特别是村(居)务监督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相关数据的核实补录工作。落实基层社会治理统计制度,组织村(社区)及时了解居民服务需求,发布为民服务信息,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社区服务机制,推动综合信息平台建设。(2021年12月底前)

(四)建立健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机制。认真落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民政部门职责研究制定相关举措,建立健全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积极做好换届前期准备工作,逐村逐户调查摸底,深入细致分析研判,针对性解决发现问题。严格竞(候)选人资格条件,全面落实乡(镇)党委初审,县级部门联审机制,细化联审内容,坚决从源头上杜绝涉黑涉恶人员等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竞(候)选人进入村(社区)干部队伍。持续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规范作用,引导村(居)民积极参与基层治理,自觉抵制涉黑涉恶行为,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2021年12月底前)

(五)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配合政法委、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开展设区市(榆次、太谷)无物业管理小区清零行动,对无物业管理小区全面清零,推动小区管理规范化标准化。配合应急、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开展打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治理消防通道、楼内安全通道占用、堵塞、封闭等突出问题。配合司法部门开展“宪法进社区主题日”活动,以贯彻落实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为重点,结合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开展宣传教育,通过以案释法、互动教学、经验展示等方式,用鲜活社区工作案例,教育引导社区工作者,增强依法办事能力。(2021年12月底前)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县(区、市)民政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提升行动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确保提升行动落地见效。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县(区、市)民政局要围绕总体目标,聚焦主要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实施步骤,落实责任到人,严格时间节点,部署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促进城乡社区服务提标扩能、提质增效、提档升级。

(三)及时报送信息。各县(区、市)民政局要精准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动态完善工作措施,每月20日前将“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的新闻线索、工作信息和典型案例等材料报送市民政局基政科。活动结束后,形成工作总结,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