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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晋中市民政局2021年度安全管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16 阅读: 【字体:


市民发〔2021〕14号

各县(区、市)民政局、局机关相关科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按照市安委办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晋中市民政局2021年度安全管理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晋中市民政局          

2021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晋中市民政局

2021年度安全管理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市政发〔2021〕1号)文件精神,结合《晋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晋中市贯彻落实“三管三必管”十条措施>的通知》(市安发〔2021〕1号)《晋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晋中市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的五条措施>的通知》(市安发〔2021〕4号),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针对性,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有效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分级监管与属地监管相结合、分类监管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的原则,以全市民政领域人员密集场所等为重点,督促各级民政服务机构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全面提升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切实解决我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薄弱问题,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

二、主要任务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每季度组织一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学习,研究解决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2.认真学习《山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晋中市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的五条措施》《晋中市贯彻落实“三管三必管”10条措施》等安全文件,及时传达学习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把好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总开关。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每月至少召开1次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分析研判民政领域突出问题,安排部署安全生产重点任务,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难点问题;健全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准确报告信息;

2.坚持定期督导检查。按照“三管三必管”要求,各县(区、市)民政局要抓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每月至少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并建立工作台账。在元旦、春节、全国和省市“两会”、五一、国庆等重点时段加强安全督导检查工作;

3.坚持清单管理制度。编制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清单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六个清单”台账(隐患整改清单、挂牌督办清单、约谈问责清单、惩治处罚清单、联合惩戒清单、选树服务清单);

4.坚持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监管执法人员安全培训。坚持线上线下监管,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模式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必要时可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检查工作,做到全过程留痕,确保有档可查、有迹可循。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

1.系统推进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广泛动员部署,层层组织实施,建立和落实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制度措施,督促指导民政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推广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典型经验做法;

2.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组织开展各级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建筑安全、食品安全、服务安全等方面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扎实推进“零事故”单位创建活动,压实安全责任,完善监管体系,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四)严密各领域安全风险管控

1.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级民政服务机构要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依法履行职责;设置配齐消防设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建筑场所禁止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畅通;严格落实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制度;

2.规范食品及用餐安全相关制度。各级民政服务机构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标准,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在外部供餐单位订餐的,应从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单位订购,并按照要求对订购的食品进行查验;

3.强化专项领域服务安全。各级养老服务机构做好老年人综合评估、常见疾病护理、院内感染控制等工作;救助管理机构要严格救助服务流程和工作规范,做好接待、入站、离站等服务;儿童福利机构做好日常安全防护,强化儿童护理照料和医疗保障;殡葬服务机构要规范遗体的护理、装殓、防腐处理的操作流程和处理方式等。

(五)坚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1.加大对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各县(区、市)民政局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宣传活动,大力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宣讲,加强线上消防培训;

2.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各级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组织开展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安全技能提升行动,深化消防安全教育,强化消防安全技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

各县(区、市)民政局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各职能部门分工,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各级民政服务机构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狠抓落实。全面推行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持续巩固达标成果。

(二)强化隐患排查,增强防范能力

各级民政服务机构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形成隐患清单,限期整改。要配齐配全消防设备和器材,增强物资储备。强化实战应急救援,有针对性地细化完善应急预案,至少开展一次灭火演练,提高全员火灾预防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值班值守措施,加强日常巡查检查,确保有情况及时上报。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

各县(区、市)民政局要细化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进度,认真做好监督检查计划实施的各项工作。对排查工作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彻底、检查责任不落实、监督检查不严格、监管机制不完善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