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复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预算的通知
市民发〔2021〕12号
直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晋中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级预算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市财预〔2021〕8号)要求,现批复你单位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和附件2(附件由市财政局提供),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要求:“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非涉密预算单位接到预算批复文件后需要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算,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落实预决算公开工作。
2、各预算单位要按照批复的绩效目标,加强预算的执行管理,有新增预算和预算调整的项目,要新设定和调整预算绩效目标及时报送市财政局审核备案。
各预算单位是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责任主体,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我市关于加快财政支出执行的有关要求,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早启动、早安排财政支出项目,切实提高预算支出执行进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2.2021年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项目绩效目标批复表.zip
晋中市民政局
2021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