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策文件>详细内容 违章使用非标准地名限期纠正通知书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16 阅读: 次 【字体:小 大】 市民函〔2021〕30号山西路桥集团榆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经巡查发现,东吕高速榆社到和顺段标志牌标注地名“权顺”,属于使用不规范地名的行为,现依据《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给你单位下发《违章使用非标准地名限期纠正通知书》,限期纠正,请于2021年4月30日前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我局。联系人:王广振 联系电话:0354-2638440 晋中市民政局 2021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