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民政局 关于做好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 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市)民政局,直属各事业单位、局相关科室: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0〕38号)和《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政办发〔2020〕24号)精神,现将我市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下发给你们,请按照标准目录内容,结合各自实际,做好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
附件:1.晋中市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2.晋中市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晋中市民政局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