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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中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晋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0-05-27 阅读: 【字体:

市政办发〔2020〕23号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晋中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7日

 

 

 

晋中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全市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确定第五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民函〔2020〕13号)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养老服务业实现高质量持续发展,基本形成具有晋中特色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到2021年底,全市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40张以上;养老机构管理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医养结合实现深度融合;智慧养老信息平台普遍推广;城市各类养老服务设施覆盖85%的城市社区;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为老服务设施覆盖80%的行政村;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助餐助行等基本养老服务覆盖90%的居家老人;健康养老园区和康养小镇建设得到较快发展,养老产业规模明显扩大,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改善,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有效满足,老年人及其子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高,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任务圆满完成。

二、具体任务

(一)进一步优化城市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

放宽市场准入,加大支持力度,大力培育发展各类养老服务社会组织,不断丰富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供给主体类型和数量,推动形成以社会力量为主体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多元供给格局,着力解决养老服务存在的服务内容单一、服务形式简单、服务渠道不多等问题。重点扶持太谷夕阳红疗养院、上海幸福9号、榆次华晟咱家养老中心等为老服务组织,依托各自资源和特色优势开展连锁化、综合化、专业化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立足社区为老年人开展助餐、助浴、助医、助行、助急、助洁等六助服务。组织老年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有益身心健康的老年文体娱乐活动,为居家老人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2020年,榆次区、太谷区、介休市要率先成立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全市11个县(区、市)要培育发展80家社区为老服务组织,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餐桌、老年康复、老年教育等为老服务组织和机构要覆盖全市229个社区的60%。2021年,其他县全部成立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全市各类为老服务组织总数达到200家,为老服务组织和机构覆盖全市90%的社区,社区居家养老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全覆盖。[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等市直单位]

(二)加大政策创制,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供政策支持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和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民发〔2019〕88号)以及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大政策创制力度,形成较为完善的扶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政策体系,优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环境,为养老服务组织(企业)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供政策支撑、注入发展活力。2020年,制定出台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推动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加快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等6个有关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榆次区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2021年,进一步配套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扶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体系。11个县(区、市)将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所需资金列入年度预算,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得到全面实施。[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市直单位]

(三)切实保障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有效供给

各县(区、市)要按照《晋中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政发〔2016〕28号)、《晋中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6—2030)》等要求,合理规划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切实优先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解决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用地、设施配套不到位问题。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分区分级进行规划,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对于新建住宅小区要按照“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要求,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对于已建成的居住区(小区),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要制定出台扶持政策措施,以全省加强“三基建设”,全面推进城市社区活动场所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为契机,通过购置、置换、租赁、整合闲置设施等方式按规定标准要求,分期分批解决,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业发展。2020年,太谷区、介休市根据相关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率先完成本级《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全市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场所面积达标率达到60%;榆次区、太谷区、介休市要率先打造2—3家面积1000平方米左右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顺县、灵石县要按照以上标准各自打造1—2家。2021年,其他县(区、市)全部完成本级《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全市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场所面积达标率达到80%;除榆次区、太谷区、介休市、和顺县、灵石县外,其余各县分别打造1—2个面积1000平方米左右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市直单位]

(四)多种途径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立足晋中实际整合人才资源,统筹开展养老服务业从业人员培训,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提升养老服务队伍整体素质。拓宽养老服务队伍来源,降低养老服务队伍从业门槛,大力吸纳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养老服务业,扩充从业人员数量。加强养老机构负责人、管理服务人员培训和消防安全人员培训,按照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标准,分级培训养老护理人员队伍。要将消防安全纳入培训范围,所有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都要接受岗前安全培训。立足晋中实际,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本地大中专院校、职业院校等适当增加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提前培育专业化养老服务人才。将晋中市老年养护院打造成为市级养老护理员培训示范点,集中培训从事养老服务业的社会人员,着力建设一支由专业护理员、志愿者和社会工作者相结合的高素质养老服务队伍。2020年,分层分级组织开展养老机构负责人、养老护理员培训,现有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实现全覆盖,制定落实吸引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养老服务业的具体措施办法,积极协调对接有关院校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训计划。2021年,要持续推进2020年的相关各项工作,继续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训计划。[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市直单位]

(五)加大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兜底养老服务

进一步完善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建立健全老龄人口数据库,将养老服务资源优先向城乡特殊困难老年群体倾斜。创新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方式,更好地解决经济困难的高龄和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敬老院要优先保障特困老年人的入住需求,做到有集中供养需求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全覆盖。全面做好特困老人能力评估工作,精准开展兜底保障服务。2020年,各县(区、市)精准开展经济困难的高龄和失能老人的兜底保障服务,足额按时发放经济困难的高龄和失能老年人补贴;每个县(区、市)至少有一家以接收失能特困人员为主的养老服务机构。2021年,各县(区、市)要依托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建立完善特困老年人数据库;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提高政府购买服务标准,有效提升政府兜底保障服务能力和水平,使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健委等市直部门]

(六)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覆盖面和服务水平

立足晋中实际,对全市公办、民办养老机构实施提质升级改造工程。在全面提升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水平的同时,依托养老机构发挥其管理、服务、队伍优势,向其周边的社区、农村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探索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和服务水平的新途径和新模式。在农村,对乡镇敬老院资源进行整合调整,组建成立区域中心敬老院,争取彩票公益金实施提质升级改造,培育打造高质量优质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养老机构与村级组织和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对接合作,培育发展村级养老服务组织,为农村居家老人提供助餐、助急、生活照料、健康咨询等服务。在城市,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将服务项目向社区延伸拓展或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医、助洁等各类养老服务。发挥养老机构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特有的作用,打造区域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一体化发展新模式,探索为社区居家老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养老服务新途径。2020年,安排彩票公益金预算,重点支持全市10个中心敬老院或区域中心敬老院进行提质升级改造,培育其中5个规模较大、功能齐全、设施完备、服务优质的区域中心敬老院,并作为试点向农村居家老人延伸开展养老服务。同时对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按相关政策给予一定补助。引导1—2家养老机构开展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2021年,持续推进敬老院提质升级工程,总结试点经验,因地制宜扩大延伸服务区域,提升服务水平,使更多城乡居家老年人享受更多优质服务。[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市直单位]

(七)创新发展智慧养老,打造“互联网+养老”新格局

立足晋中实际,统筹规划并分层分级建设涵盖智慧养老政府监督、智慧养老公共服务、养老服务智能监测等功能的市县两级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依托“互联网+”技术,全面开展线上线下为老服务活动,促进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硬件等产品在养老服务领域的运用,全面提升养老服务业的现代化管理服务水平。2020年,规划建设市级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同步推动部分县级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建设,年内初步实现市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与部分县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组网运行。2021年,进一步充实完善市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11个县(区、市)全部建成县级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完成老年人智能化系统接入,建立老年人服务需求大数据平台,完善政府购买老年人服务补贴核准制度,推动养老服务进社区进家庭,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普遍开展线上线下同步运营。[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民政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工信局、市委市政府信息化中心、市卫健委、市财政局等市直单位]

(八)推动医养结合服务深度融合发展

发挥好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作用,推行“大医疗+小养老”“小医疗+大养老”“医疗、养老并重”和“居家养老+医疗网络”四种模式,促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推进医疗资源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相结合,提高居家老年人获取医疗资源的便捷性。2020年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下同)开设老年病科比率达到80%以上;一级以上医疗机构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开通比率达到80%以上。广泛开展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服务,努力保障签约率达到80%以上;贫困和计生特殊家庭签约服务覆盖达80%;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率达80%;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7%。2021年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比率达到90%以上;一级以上医疗机构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开通率达到100%;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高效、便捷、可及的医疗卫生服务;所有未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都要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养老机构都能够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贫困和计生特殊家庭签约服务实现全覆盖;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率保持在80%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为社区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含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普遍开展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等相关医疗服务。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举办和内设的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市直单位]

(九)大力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全面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在市级层面制定出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扶持奖补政策的基础上,各县(区、市)分别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出台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社区老年餐桌的管理服务标准或管理实施办法。通过标准化建设管理,集中打造、选树一批规范化、标准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示范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实现提质升级。2020年,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制定出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扶持奖补实施办法和建设规范标准。各县(区、市)结合城市社区布局实际,围绕“社区为老服务一刻钟”要求,分别打造3—5个社区示范性养老服务设施典型,并制定出台具体服务标准和管理办法。2021年,持续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断拓展社区为老服务范围,各县(区、市)建设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要覆盖85%的城市社区,基本满足居家社区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服务规范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全市具有示范作用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达到50个。[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市直单位]

(十)切实解决贫困地区养老服务需求

全市四个贫困县和五个有扶贫任务的非贫困县(区)要紧密结合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和脱贫攻坚实际,大力发展“不离乡土、不离乡邻、不离乡音、不离乡情”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加大对贫困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的资金扶持力度,动员企业和社会组织用帮扶结合的办法支持和运营养老服务设施;要有效整合乡镇敬老院,兴建村级互助幸福院,有效满足贫困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需求。2020年,开展贫困地区养老机构改造,建成以县级中心敬老院带动区域性乡镇敬老院,进一步辐射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三级养老服务体系;探索开展企业、社会组织与贫困地区“一对一”帮扶活动,扶持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推进有条件的敬老院增加日托、上门服务等功能。2021年,持续加大贫困地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政策资金扶持,确保农村各类养老服务设施规范正常运营,进一步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使农村老年人能够像城市老年人一样享受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助力脱贫攻坚,建设美丽乡村。[责任单位: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等市直单位]

(十一)探索发展我市撤并行政村(移民新村)后的养老服务新模式

对于涉及撤并的行政村,要将行政村的公共服务场所和养老服务设施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合理规划,集中建设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和养老大院等农村为老服务设施,努力为农村老年人就近提供养老服务。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和自治组织作用,积极培育农村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和农村老年协会等社会组织,大力开展为老志愿服务和互助养老服务活动。对于贫困县和非贫困县(区)在脱贫攻坚中所涉及的整村搬迁而新建的移民新村,各地要整合、统筹各类可用扶贫资金,建立能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的各类养老服务设施。2020年,各县(区、市)撤并后的行政村和新建的移民新村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0%以上;2021年,实现撤并后的行政村和移民新村农村养老服务设施100%全覆盖,有效满足撤并行政村和移民新村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等市直单位]

(十二)依托康养小镇建设,辐射带动区域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

立足晋中实际,依托5个康养小镇建设项目,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区域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实现高质量快速发展。要充分利用康养小镇建设项目所聚集的多元化产业和服务要素优势,在满足高端养老服务需求的同时,通过开办养老服务中心、建立养老服务驿站等形式,带动周边社区和农村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业。鼓励康养小镇与村级组织和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对接合作,培育发展村级养老服务组织,为农村居家老人提供助餐、助急、生活照料、健康咨询等服务。依托康养小镇投资建设或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打造区域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一体化发展新模式,探索为社区居家老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养老服务新途径。2020年,依托山投太谷孟母文化健康养生城、晋龙泽康养小镇建设项目,同步开展区域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一体化试点工作。2021年,在试点的基础上,继续推进依托榆社云竹湖康养小镇、榆次小西沟文旅康养小镇和平遥天鹭湖康养小镇建设项目所开展的区域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一体化试点工作,带动区域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为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提供新途径。[责任单位: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市直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市人民政府成立晋中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各县(区、市)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把此项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出台改革试点工作行动计划或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细化任务目标,严把时间节点,强力推动落实,确保试点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大资金投入,严格资金使用。市县两级财政要加大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资金投入。将试点工作所需资金纳入年度预算,与上级下拨的试点补助资金统筹分配使用。各项目主体单位或任务承接部门要根据试点任务要求,严格规范使用各项配套补助资金,并对试点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试点专项资金。通过资金的有效保障,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各项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三)加强督促指导,严格考核验收。市县两级领导小组要对各项改革试点任务推进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市县两级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确保职责范围内所承担的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试点期间,各县(区、市)领导小组每年11月底前要将所承担的改革试点任务完成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区、市)开展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