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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4-01-2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信息公开年报

晋中市民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26 浏览次数: 【字体: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晋中市民政局办公室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晋中市民政局网站(https://mzj.sxjz.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中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晋中市顺城街85号,邮编:030600,电话:0354-2638497,电子邮箱:jzmz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晋中市民政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有序推进公开规范化,有力增强服务意识,有效维护群众权益,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山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作保障

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组,明确职责任务分工,统筹协调推进市直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

(二)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1.及时公开发布基础信息

规范发布机构职能信息、财政预决算、权责清单、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工作年报等基础信息,今年承办的10件人大建议、19件政协提案复文在市政府网站集中公开。

2.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在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公开的基础上,拓展了社会事务试点领域公开标准目录,督促指导各县(区、市)民政局抓好标准目录的执行,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3.严格保密审查和属性认定

拟发信息经科室自查填写信息发布审批表、办公室保密审查、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由网站管理员审核发布。发文发函实行台账管理,应公开尽公开。在局网站发布工作动态107条、政策文件48条、通知公告38条、新闻头条34条。

(三)做好政策解读公众回应

1.多举措开展政务公开

一是制定了“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实施方案,邀请15名群众代表到市儿童福利院、市救助管理站、市老年养护院参观座谈,增进了群众对民政工作的认识。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居)务公开的通知》,结合“3·25”“7·25”村务公开日活动,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精心组织救助管理和托养机构“6·19开放日”活动,全方位宣传展示救助工作成效经验及温情故事。

2.多样化开展政策解读

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晋中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以视频形式在市政府网站同步发布了政策解读。

3.多渠道回应群众关切

在局网站开通“公众参与”“便民服务”专栏开展政策咨询服务,回应群众关切。按期办结12345事项27件,主要涉及殡葬祭扫、街路名牌、婚姻登记等问题。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管理

开展保密工作警示教育培训,发布内容按照“三审三校”制度层层把关,明确专人实行台账登记管理,及时检索修正错链、敏感词和错别字,人防、技防多种措施相结合,严格信息发布审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如何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和切实关系民生的政策文件公开及时、精准,同步做好解读,使群众更加通俗易懂,是当前政务公开工作当中面临的重点和难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一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第一时间跟进民生热点,让群众众及时了解全市民政重要工作动态,不断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诉求快速响应、有效解决。二是突出政务公开重点。首先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进行公开,不断提升公开精准度,针对民政服务对象进行定点定向公开,实现精准公开。三是统筹公开和保密。严格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坚决杜绝公开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或者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的情况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单位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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