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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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4-01-26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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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民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26 浏览次数: 【字体:

2023年,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民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山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建设高位推进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用法制度,带头采取集中学习、轮训研讨等多种形式,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民政相关政策,中心组学法7次。制定了《2023年度全市民政系统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局机关执法人员参加法治培训和普法答题20余期,开展了民法典、宪法宣传周活动,邀请法律顾问进行了民法典专题培训。督促各单位利用自学、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网络授课等方式加强法治学习培训。

(二)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组书记、局长坚决落实第一责任人负责制,4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法治相关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作用,做到了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扎实开展了“一规划两纲要”“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

(三)始终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上,全部由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将制定《晋中市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列入我市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高质量完成。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强化经费保障和考核管理,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处罚、复议诉讼、文件合同法制审核、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45件次,行政决策效能不断提高。

二、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法治建设持续加快

(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开展基层法治示范创建。以法治建设水平为重要考核指标,2021年以来配合创建了7个全国、28个省级和66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供良好法治环境。二是持续推进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调整了晋中市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制定了我市《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任务分解方案》,确保困难群众进得来、兜得住、救得好。三是依法履行裁决判决。2023年,我局积极配合市仲裁委审理合同纠纷案件1件,配合介休市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行为及复议案件1件,自觉开展调解,履行裁决判决,严格依法行政。

(二)深入推进依法治理

一是修订了2023年权责清单,明确了行政处罚、强制、确认及其他共22条事项,制定了《晋中市民政局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界定了民政法定权责及执法依据、程序、方式和裁量基准。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和数据库建设。将2022年制定备案的2个规范性文件整理录入数据库,同时报请废止了2014年以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行政执法、行政检查中,与社会组织面对面交流,把执法过程变成普法过程。在立案、调查终结、处罚三个关键节点填写合法性审查卡,确保行政处罚全过程依法进行,16件行政处罚事项全部在网站及时公示。

三、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一)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

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的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群发宣传短信、城区重要地段LED屏播放公益宣传片和标语广泛宣传。开展了“奋进新征程 同心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系列活动,走进平遥县香乐中学、榆次区北田镇中心小学开展未成年人安全教育普法宣讲。

(二)强化养老服务领域普法宣传

广泛宣传《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召开了《山西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解读会,营造养老服务领域知法守法的浓厚氛围。开展防范非法集资“6·15”宣传日活动,通过发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手册》、悬挂标语条幅、播放宣传片、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增强老年人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

(三)不断提高救助领域政策知晓率

充分利用网络宣传优势,通过民政局官网对《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等相关社会救助法规政策进行公开,方便所有社会救助对象查阅,不断提高社会公众、救助对象的政策知晓率,进一步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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