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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z-mzj-2021-00029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3-0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计划总结

在2021年全市民政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04 浏览次数: 【字体: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市委四届十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及市两会精神,回顾总结“十三五”及2020年工作,分析新时代民政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安排部署“十四五”及2021年工作,进一步站位全局,立足新发展阶段,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全面推进民政工作在现代化建设、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突破新成效。

下面我讲三方面内容:

一、践行使命担当,“十三五”全市民政工作实现新突破

“十三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认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充分发挥了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民政工作连续获得省、市目标责任考核双优秀,市民政局被人社部、民政部联合表彰为“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挑战,我们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市委用好“三块金字招牌”,实施 “四个百里工程”,构筑“五区建设”,走好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发展的“金光大道”的要求,抗疫情、兜底线、保稳定、促发展,为全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完成“六稳”“六保”任务作出突出贡献,市民政局获评为全国民政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一是救助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十三五”时期,我市社会救助政策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社会救助水平逐年提高,困难群众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城乡低保标准由“十二五”末的430元/人/月和2728元/人/年分别增长到现在的605元/人/月和4975元/人/年,提高幅度分别达41%和82%;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2017年的7785元/人/月和4368元/人/年分别增长到现在9506元/人/月和6488元/人/年,提高幅度分别达22%和49%。2020年,我们连续9次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为111万人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实施单人保、低保渐退期等政策,全年争取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2117万元,同比增幅为55.8%;保障城市低保对象8621人、农村低保对象73090人、特困供养对象17079人,实施临时救助14547人次。形成以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为主,临时救助为辅,其它专项社会救助为补充的“大救助、大联动”格局。

二是养老服务实现跨越式发展。截止“十三五”末,我市共有养老服务机构113个,城乡日间照料中心825个,实现养老服务设施全面覆盖城乡社区,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40张。2020年,我们成功申报“第五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争取中央试点资金1648万元,市财政配套资金2193万元,顺利通过民政部、财政部验收。圆满完成了两个城镇社区养老幸福工程民生实事任务,打造出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标杆和样板项目。

三是基层社会治理不断创新。“十三五”时期,我们大力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全市149个社区活动场所和公益性服务设施面积达500平方米以上,27个达到1000平方米;依法有序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有序完成778个行政村的合并任务。2020年,全市所有行政村村规民约全部修订完善,创建了7个省级乡村治理服务示范社区、42个善治示范村、29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四是社会组织管理不断规范。“十三五”时期,全市创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服务方式,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6.98个,实现了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事务、提供公共服务、救助困难群众、加强行业自律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20年,我们对269个社会组织进行了行政处罚,对113个社会组织下发了督促整改通知书,注销登记38家,全市77个行业协会商会全面实现了与行政机关的彻底脱钩,清理整治力度为历年之最。

五是行政区划布局进一步优化。“十三五”时期,我们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城市区域协同发展部署,稳妥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太谷撤县设区,解决了“一市一区”问题;全面完成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规范地名管理,全面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持续推进第三、四轮市、县界线联检,维护边界地区和谐稳定。2020年,完成平遥县、祁县部分乡级行政区划调整;积极稳妥推进撤并乡镇工作,全市乡级政区数量由135个调整为118个。

六是殡葬改革工作迈出实质步伐。“十三五”时期,我们深入推进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改革,总投资1.22亿元和2.2亿元的市殡仪馆和市宁泽园公墓先后投入使用,补齐城区殡葬领域短板;建立健全基本殡葬服务免费制度,范围覆盖到全体居民,全市十三五期间共火化遗体9916具,惠民7126人,减免费用691.6万元。2020年,我们在全省率先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殡葬改革的实施方案》,以市政府令公布《晋中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从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殡葬事务管理和深化移风易俗三个方面全力推进全市殡葬改革,得到省民政厅充分肯定。

七是社会事务管理深入推进。“十三五”时期,我们深入推进特殊群体关爱保护,积极组织开展流浪乞讨救助、婚姻登记服务、残疾人权益保护等工作,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集中供养和散居对象保障标准稳步提高。2020年,全市新成立了12所示范性儿童之家,建立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构建起了“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儿童福利体系。持续组织开展“冬送温暖、夏送清凉”专项救助活动,扎实做好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

八是慈善事业蓬勃发展。“十三五”时期,全市慈善事业整体规模、志愿服务队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慈善社会工作形成了新发展格局。累计接收“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款1862.5万元。全市福利彩票销售额 137443万元,较“十二五”增长26.3%,筹集市本级福彩公益金11877万元,保障和助推福利彩票为社会福利事业作更大的贡献。全市志愿者总数达到25万余人。

九是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彰显民政力量。新冠疫情发生后,我们在全省率先对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第一家取消殡仪馆和公墓集中祭扫活动,及时避免了大规模人员聚集,有效防止了疫情传播;通过优化简化救助申请审核审批程序、暂停低保对象退出工作,发放困难群众临时救助金2483.4万元,发放临时价格补贴3222.4万元,及时为困难群众发放口罩、消毒液、食品等防疫生活物资,全力保障疫情期间困难群众生活;动员全市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等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疫情防控,牵头组织市慈善总会、市红十字会、市工商联,发起“同舟共济献爱心•众志成城抗疫情”捐赠活动,共接收疫情防控捐款3120万元及价值1851万元的防疫物资,全部及时用于疫情防控工作;全市社会组织捐款1093.74万元、捐赠价值165.4万元的防疫物资,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累计开展服务7101次;我市两名社区工作者荣获民政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荣誉称号。市民政局被评为全国民政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十是推动党的建设质量全面提升。“十三五”时期,我们始终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放在首要位置,坚决扛起主体责任,持之以恒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推动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四个“二十五条”,做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2020年,制定了《日常监督执纪工作方案》,组织干部职工查找风险点245个,开展廉政勤政承诺,更新干部职工廉政档案194份。制定完善了党组会、平时考核、“三会一课”等13项制度,全力推进“五型”机关创建及支部标准化建设,市民政局机关党委被评为市直机关标准化建设首批示范型党组织。

“十三五”以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担当作为,各项民政事业迈上了新台阶,交出了一份人民满意的答卷。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重视支持,也得益于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无私奉献和勤奋工作。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民政局党组向全市辛苦耕耘在民政一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虽然我们的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得到了民政部和省委、市委的充分肯定,但是面对新发展阶段的机遇和挑战,大胆改革创新的意识不强,做好民政工作的能力和本领仍显不足,争先创优的意识欠缺,基层民政工作的发展不均衡,有的县多项工作落后,仍然是催一催动一动,工作被动应付。这些都需要我们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有针对性的加以改进。

二、全面把握“十四五”时期民政工作的新机遇,实干担当,努力实现2021年各项民政工作争先进位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我们必须对标对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的系统谋划和战略部署,深刻认识新征程、新阶段对民政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在实干担当中勇于争先进位,努力推动民政工作现代化建设、高质量发展,为全市“十四五”转型出雏形作出新贡献。2021年,重点要做好以下十方面工作:

(一)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是保持政策衔接和稳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市委统一部署,结合晋中实际,研究制定农村低保与乡村振兴衔接的政策措施。保持脱贫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继续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二是落实城乡低保提标政策。按照城乡不低于20元/月/人提高低保标准,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三是建立健全分层分类梯度式救助体系。修订完善低保审核确认办法、特困人员认定办法、低收入家庭救助办法,根据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与低保标准的实际差额发放低保金;逐步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探索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根据绝对贫困、相对贫困、急难情形有针对性的实施救助,进一步构建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四是深化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市)将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优化审核审批程序。大力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建立方式灵活、程序规范、标准明确、结果可控、动态调整的社会救助服务购买机制。

(二)高位谋划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统筹发展

一是全面完成全国第五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12个方面、113项试点工作任务。推广社区嵌入式养老模式,进一步优化城市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加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积极培育各类养老服务组织。重点推进发展“互联网+养老”,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质量。二是完成好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对省定的幸福工程项目加强建设指导、资金配套及使用监管,确保将民生实事办实办好。三是持续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拓展乡镇敬老院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功能,积极探索开展农村普惠互助养老,对全市范围内的乡镇敬老院给予资金补助,用于敬老院维修改造、消防工程达标、设备设施购置等,做好特困供养人员生活安全保障。2021年整合建成区域性敬老院20家,将其中10家建设发展成为区域性养老中心。四是开展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力争在两年时间内,使我市民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配备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五是大力发展康养产业。推进康养小镇和康养项目建设,组织开展康养产业示范化创建活动,在原有基础上新增2家康养小镇项目。六是加强养老服务人员素质提升。继续做好养老护理员、养老院院长、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等培训工作。加大专业技能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养老机构的护理服务水平。

(三)构建城乡社区治理新格局

一是依法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做好全市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换届前期准备工作,特别是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干部群众思想工作;依法指导换届选举有序进行,严肃选举纪律、严把选举程序、严格候选人资格审查,全面推行竞选人、候选人承诺制度,确保圆满完成换届任务。二是开展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开展社区“万能章”整治专项行动,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厘清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权责边界,明确自治组织履职事项和协助政府工作事项,规范挂牌、台账和考核评比项目。三是提升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持续提升社区综合设施服务功能,加快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完善村务公开、基层民主协商和村务监督等各项制度,开展社区微治理试点和社区治理服务创新实验工作,重点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村)治理工作,切实提升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四)深化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制度改革

一是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持续做好社会组织党建“两个覆盖”,覆盖率保持100%;按照“双强六好”标准,督促指导社会组织提升党建工作水平,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党建“两个覆盖”由“有形”向“有效”转变。二是深化综合监管机制。通过建立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机制,构建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三是完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以行业协会商会为重点,督促指导社会组织进一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运行机制,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四是加强执法监督。通过开展年报、抽查检查、专项审计、信用监管等手段,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五是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加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清理规范力度,继续开展全市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抽查检查,规范会费收取的标准和程序,严查社会组织未经批准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杜绝社会组织利用评比达标表彰向企业收取会费。

(五)加快儿童福利事业发展

一是全面落实儿童保障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贯彻落实《民法典》,规范收养登记和家庭寄养工作。二是加强儿童福利设施和队伍建设。指导各县(区、市)广泛建设儿童之家,强化队伍建设,组织儿童督导员、县级组织儿童主任开展培训。三是加强儿童福利信息动态管理。及时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相关信息,提高关爱服务精准度和工作实效。四是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建立市、县两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开通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热线,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各类未成年人救助活动。

(六)深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一是依法规范办理婚姻登记。深入贯彻《民法典》,落实离婚登记冷静期制度,调整婚姻登记程序;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二是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调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及时足额发放,确保“应补尽补”。三是扎实推进流浪乞讨救助工作。持续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优化街面巡查和转介处置机制,建立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库,鼓励救助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受助对象提供专业服务。

(七)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进殡葬综合改革

一是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根据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殡仪馆建设任务。各县5月底前均要编制完成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规划, 2023年底前实现公益性安放(葬)设施乡镇农村全覆盖。此项工作省厅已经建立通报制度,希望各县将此项工作放在全年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二是组织实施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和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全面核查、分类整改存在的问题,稳妥有效整治殡葬领域突出问题。

(八)稳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和界线联检工作

一是全面完成乡级政区调整后续工作,进一步优化我市政区结构。二是完成晋中临汾1条市级界线和介休灵石线、榆社和顺线、榆次太谷线3条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持续推进平安边界建设,完善界线纠纷预警机制和调处机制,妥善处理界线纠纷,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后的界线重新勘定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市级地名区划档案系统建设,实现电子化管理。

(九)创新推动公益慈善事业发展

一是积极推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加强与慈善组织的沟通联系,推动慈善组织交流合作,创新慈善捐助模式。二是提升社会工作发展质量。指导社会工作者发挥专业优势,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不断提高社会工作整体水平。三是推动志愿服务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加强《山西省志愿服务条例》宣传和执行力度,引导志愿服务规范发展,做好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推广使用工作,探索建立志愿服务激励回馈机制。四是加强福利彩票发行销售。持续推进彩票投注站点规范化运营管理,积极申报扩大快乐8游戏站点覆盖面。加强公益金使用管理和风险防范,促进福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十)不断强化工作保障,提升民政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一是科学编制“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市级规划要在3月底前完成,各县的规划也要尽快编制完成。二是大力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以“金民工程”大数据项目、社会组织法人库项目为基础,大力推进“互联网+”各项工作,6月底前完成所有数据迁移、补录、对接工作,提高数据精准度,逐步实现互联互通、协同共享。三是扎实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断提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抓经常、抓日常、抓平常,按照“三管三必管”的原则,周密部署各自辖区内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坚决防范遏制民政领域重特大事故发生。四是切实做好常态化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绷紧思想弦、织密防控网,强化督导检查,指导各级民政服务机构进一步完善预案,细化实化各项防控措施,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毫不放松抓好各项工作,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五是有效化解民政领域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全国“两会”即将召开,今年又是庆祝建党100周年的重要节点,要认真落实民政各项民生保障政策,做好矛盾纠纷、信访隐患的排查化解工作,维护好民政领域的稳定。 

三、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是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政治建设能力。民政机关是党的政治机关,推进党的政治建设要站位更高、标准更严、做得更好。我们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揽思想和行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同认真落实市委四个“二十五条”结合起来,把政治标准、政治要求贯穿党建工作全过程,不断提高政治能力,以自觉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促进民政系统党的政治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是巩固拓展党风廉政建设,从严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七次全会精神,各级民政机关及民政服务机构的班子要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把手”要坚定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巩固和拓展党风廉政建设成效。要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进一步健全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日常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对违纪问题严肃依纪处理。全力支持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

三是全方位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民政干部队伍服务能力。坚持把党管干部原则,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专业化的民政干部队伍,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升能力素质,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和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干事创业,让困难群众真切体会到党的关怀温暖。要用好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平台,整合乡镇(街道)工作力量,增强基层服务能力。

四是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深刻理解和把握党中央和省委、市委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抓好专题学习、抓好政治引领、抓好专题培训、抓好实践活动、抓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要求,聚焦“六个一”重点任务,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学、深悟、深刻,带头深入实际办实事、解难题,带头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带头真抓实干、开创新局。要将党史学习教育同解决民政事业发展面临的各类实际问题,同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推进年度中心任务和民政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深入开展“传递党恩送温暖,心系群众惠民生”实践活动,将党史学习教育成效更好的体现在服务中心大局中。

同志们,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第一年,让我们坚持高点站位,积极主动融入全市工作大局,多点发力抓创新,奋勇争先开新局,始终坚信有为有位,坚持担当作为,不断深化改革,扬优补短,为全市民政事业“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作出更加积极有为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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