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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晋中市书法家协会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02 阅读: 【字体:

 

(2020年第1号)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我局依法对晋中市书法家协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晋中市书法家协会《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1******506314947A)正、副本和印章作废。

 

特此公告。

 

晋中市民政局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