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市)民政局、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
根据省厅通知要求,将在2018年底前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调整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情况,包括会费标准的制定程序、会费档次、停止重复收费、规范以产销量、企业规模等为基数收取会费等;(2)调整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纠正不合理和偏高收费情况;(3)调整规范行业协会商会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4)调整规范行业协会商会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情况;(5)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投诉举报制度情况;(6)执法查处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情况,重点是查办强制收费、强制培训、强制入会、妨碍退会和利用评比达标表彰、依托政府部门违规收费工作;(7)巡视、督查、审计以及上级部门转办线索查办情况。
二、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县(区、市)民政局、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要认真学习研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 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国办发〔2018〕104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等政策文件,扎扎实实做好迎检工作。
2.认真准备。本次检查以书面检查为主,实地检查为辅。各县(区、市)民政局要按照检查内容,对今年以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和梳理,形成工作报告,填写《2018年度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统计汇总表》(见附件1)。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要梳理本会收费清理情况,如实填报《2018年度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形成工作报告,整理档案资料,尤其对减免会费涉及的相关会员单位名称、具体减免数额等要形成详细台账,做好迎接实地检查的准备。
3.按时上报。各县(区、市)民政局工作报告需提供至少1个典型案例,并将工作报告和汇总表格于12月13日前分别以电子和纸制文档方式报送市局民间组织管理科。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要将工作报告和统计表于12月13日前分别以电子和纸制文档方式报送至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联系人:薛凯文;联系电话:2638491;电子邮箱:jzmjzzglk@163.com.
附件:附件:1.2018年度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统计汇总表.xls
附件:2.2018年度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3.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名单(截至2018年11月30日).xls
晋中市民政局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