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详细内容

晋中市调整2023年度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09 阅读: 【字体:

为了进一步夯实残疾人福利保障工作,持续发力解决我市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等问题,我市根据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晋民发〔2020〕51号)要求,调整2023年度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具体如下:

2023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调整为 80元/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调整为 105 元/人•月。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生活补贴执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含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在内的多重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 50%执行,即52.5元/人•月。上述补贴标准从 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我市连续三年上调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今年较上年分别提高12.7%和11.7%。同时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范围扩大,使全市残疾人福利保障工作响应更及时,兜底更有力,覆盖更全面,助困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