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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清廉村居,开创治理新篇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20 阅读: 【字体:

加强清廉村居制度建设,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促进晋中全方面高质量发展,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清廉村居建设,紧紧围绕“清廉晋中”建设的总体部署,科学谋划部署,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出好“组合拳”,高标准建设“组织坚强、班子清廉、干部清正、村务清白、民风清朗”的清廉村居,奋力开拓城乡社区治理新篇章。

下好“先手棋”

理念为先。局党组带头深入学习领会省委《关于全面建设清廉山西的行动方案》和市委《关于全面建设清廉晋中的实施方案》精神,将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列入年度重点工作,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

制度为先。主动履行清廉村居建设牵头职责,对照《全面建设清廉晋中2022年工作要点》,与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和市纪委监委积极沟通协调,下发《关于提出创建清廉村居具体举措的通知》,进一步细化任务内容,提出具体举措,制定《我市2022年清廉村居建设任务清单》。

行动在先。发挥政治引领作用,积极沟通相关责任单位,组建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和市农业农村局等责任单位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责任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任组员的工作专班,建立健全健全综合协调、工作例会、信息报送和督查考评工作机制。

打好“主动仗”

编制职责任务清单。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的基层管理体制,厘清村(社区)与乡镇(街道)、职能部门的职责边界,编制村干部职责清单、任务清单和履职负面清单。开展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坚持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制度,建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备案制度,明确村(居)委会下设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环境和物业管理等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能。实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协商。全面落实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坚决防止和杜绝简化程序、合并进行。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依托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议事会等不同议事协商载体,开展群众说事、民情恳谈、“线上说事”等协商活动。尊重群众首创精神,鼓励探索创新。深化村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县为单位编制村务公开事项目录,统一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和公开程序,运用新媒体平台,创新公开形式,促进村干部阳光用权。

出好“组合拳”

下步,市民政局将紧紧围绕基层社会治理的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联合各责任部门,在巩固组织建设、加强集体“三资”监管、强化村干部监督管理和推进清廉文化教育等方面重点突破,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广“一堡垒五中心”治理模式,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夯实乡村治理自治基础;加强“三资”监管,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和常态化审计机制;强化干部监督,建立基层监督工作衔接指导机制和监督问责机制;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清廉文化教育,将清廉文化和思想融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努力打造一批具有晋中特色的“清廉村居”建设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