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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经济困难的高龄与失能老年人及百岁以上老年人补贴工作,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31 阅读: 【字体:

为做好经济困难的高龄与失能老年人及百岁以上老年人补贴工作,让老年人能更加方便、快捷享受“两项补贴”,2022年1月,我局起草并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经济困难的高龄与失能老年人及百岁以上老年人补贴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2022〕3号),全市城乡低保家庭中80周岁(含)至99周岁(含)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50元补贴;全市城乡低保家庭中60周岁(含)至99周岁(含)的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100元补贴。低保家庭中的高龄老年人由各县(区、市)每月通过低保信息系统确定,补贴通过低保资金途径发放,本人无需申请,让符合享受高龄补贴条件的经济困难老年人都能享受高龄补贴,进一步保障了广大低保家庭中高龄老人的基本权益。同时,明确低保家庭中的失能老年人需经专业机构评估或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评估认定,出具鉴定书,进一步规范了失能老年人的认定,做到精准发放。进一步完善兜底性保障政策,切实增进广大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有效的推动养老服务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