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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民政局 晋中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运营养老服务设施资金补助办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25 阅读: 【字体: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扶持社会力量投资养老服务业的资金补助力度,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推动全市养老服务业实现高质量发展。2021年6月,市民政局与市财政局制定了《进一步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运营养老服务设施资金补助办法》(市民发〔2021〕29号)。文件对社会力量投资举办的,专门从事老年人养护、托管、康复等服务的非营利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对给予投资建设运营养老服务设施一次性建设补助、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助的范围和标准进行了充实和调整,进一步加大了财政扶持力度。其中,文件明确了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助、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由市级财政根据各县(区、市)财政实际支付金额的20%,按以奖代补方式予以扶持补助。鼓励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产业,从而提高养老服务业社会化水平,加快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发展,为广大群众和投资者提供优质养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