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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在2017年度重点民政工作综合评估中获得第二名的好成绩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31 阅读: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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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我市“两个全面”工作大局,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认真履行民政在民生保障、社会治理、支持国防军队建设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重要职能,重点民政项目全面见效,脱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养老综改工作不断创新,各项民政重点工作取得突破。2018年度全省民政工作会上,我市民政工作获得全省综合评估优秀等次,位居全省第二,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一、坚持民政事业项目化思路,重点民政项目全面见效

2017年8月25日,总投资7200万元和1.22亿元的市烈士陵园和殡仪馆投入运营,10月28日,总投资6260万元的市老年养护院投入运营。这三个项目的投入使用,标志着我们确立的2017年民政项目见效年的目标全面完成,也标志着晋中民政五年改变基础服务设施落后面貌的目标全面实现。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五年,我们立足于打基础、重长远,积极整合民政资源,科学谋划民政重点项目,确立了民政事业项目化的总体思路,紧紧抓住省、市党委政府加大民生投入、大力推进项目建设的难得历史机遇,相继铺开了总投资超过6亿元的市儿童福利院、救助站、残儿康复中心、精神病院门诊住院综合楼、烈士陵园、殡仪馆、宁泽园公墓、老年养护院等多项民政重点项目建设,下大力度改变全市的民政基础服务设施的落后面貌,全面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晋中民政事业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

二、坚持“三个衔接”,脱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

我们以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为重点,充分发挥兜底线、保基本职能,确保兜底政策到村到户,圆满完成了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和特殊群体关爱两项脱贫攻坚任务。

一是政策上衔接。与市扶贫办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山西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制定出台《晋中市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收入核算指导意见》,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做到精准识别,实现了低保认定办法与贫困对象认定方法有效衔接。

二是标准上衔接。在4月底前,较往年提前一个季度完成了提标工作。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497.9元/人/月和3360.1元/人/年,提高幅度分别为7.6%和11.4%,农村低保标准已高于扶贫标准,有效实现“两线合一”。

三是对象上衔接。通过提标扩面、调整收入核算办法,对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系统中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按政策给予低保保障、特困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全市共有农村低保对象34843户54924人,4个贫困县农村低保对象由2016年底的7175人增加至23089人,增加了15914人,平均增长率为221%。全市共有特困供养对象17094人,救助供养平均标准为4368元/人/年,较上年提高39.5%,累计支出特困供养资金4228万元。全年直接医疗救助6806人次,支出2124.5万元。全年临时救助25754人次,累计发放临时救助金2101.2万元。

同时,积极构建“家庭、政府、社会”三位一体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格局,制定了《晋中市特殊群体关爱行动方案》和《晋中市2017年特殊群体关爱行动计划》,排查农村留守儿童1922名、老人4787名、妇女1170名,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实行一人一档动态管理。联合市综治办、法院等八部门印发《晋中市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将435名无人监护或父母无监护能力的农村留守儿童纳入有效监护范围,38名无户籍儿童办理了户籍登记,17名失学辍学儿童返校复学。申请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80万元,在左权、和顺、榆社、昔阳四个贫困县建设16个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之家。

三、坚持规划引领,养老服务业发展机制不断创新

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晋中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了《晋中市2017年养老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作为全省市级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试点市,编制《晋中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6-2030)》,已经市政府批复同意。以总投资5.1亿元、建筑面积10万平米的晋龙泽养老院,总投资7000万元、建筑面积3.3万平米的太谷县夕阳红疗养院为龙头的民办养老机构加速发展。大力推进医养结合,先后开设“晋龙泽养老院医院”和“太康医院”,成为全省社会资本医养结合的典范。建成10所社区养老服务中心、25个社区老年餐桌,80个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超任务数10个)。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的重要讲话精神,联合公安等部门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年新增各类养老床位1975张,床位总数达到21179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7张。我市全力推动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业作为全省唯一的典型被国家发改委、民政部等联合遴选为全国养老服务业发展典型案例。全面落实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分别为城乡低保家庭中的高龄老人3315人、失能老人1260人发放补贴106.24万元、85.95万元。

四、坚持围绕中心,重点民政工作取得突破

1.城乡基层组织“三基建设”全面推进。全市2683个行政村、223个社区在12月30日前全部完成换届任务。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城市社区活动场所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的实施办法》,全市223个社区活动场所和公益性服务设施面积全部达到200平方米以上,有81个社区达到500平方米以上。联合市委组织部、财政局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社区组织建设、基础保障和提高社区干部待遇“三项工作”的实施意见》,社区“两委”主干报酬不低于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社区其他干部待遇同步提高。开展“并村简干”试点工作,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出台《关于开展“并村简干”试点的工作方案》,完成33个行政村的撤并任务。

2.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显著提高。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从市到村(社区)的四级灾害管理体制机制和预案体系,建立了3200人的灾害信息员队伍,组织开展了县、乡两级灾害信息员集中培训。争取上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1520万元,救助受灾群众11.04万人。集中开展了“5.12全国减灾纪念日”“ 7.28地震纪念日”和“10.13国际减灾日”防灾减灾宣传活动。3个社区被民政部命名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7个社区被省厅命名为“山西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3.流浪乞讨救助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扎实推进。深化救助机构规范化建设,对救助机构滞留人员及受助人员托养机构、救治医院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持续开展 “冬送温暖、夏送清凉”和“救助进乡镇、进社区”等专项集中救助行动和应急救助,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蓝天救援队等社会组织参与救助工作。争取救助资金553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256人次。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扎实开展,全市共排查出困境儿童3495名,全部录入《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管理系统》。

4.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对社会组织行政审批项目重新梳理、规范,全部入驻“市民之家”集中办理。截至2017年底,全市共登记社会组织1532个(市本级256个、县级1276个)。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加快,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顺利开展。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工作扎实推进,联合市委组织部、市非公委下发《关于在全市社会组织中开展“两个覆盖”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已有763 个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达 86% ,党的工作覆盖率100%。

5.专项社会事务服务管理更加规范。向省政府提交了《关于晋中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拟撤销太谷县,设立太谷区。完成了《政区大典》晋中卷50多万字的最终编撰工作,成为全省唯一的示范卷。高效高质完成了市建成区新增的69条道路命名和市城区街路名标志牌维护管理工作,被授予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优秀单位。编撰完成《晋中市城市地名总体规划(2017-2030)》和《晋中市城区地名图》。《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地名词典》晋中卷被省厅确定为全省唯一的示范卷,国务院地名二普办在民政部网站和国家地名普查网报道了我市通过普查推进地名管理工作的主要做法;孤儿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按时足额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317万元,建立了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婚姻登记机关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与税务部门实现婚姻登记信息共享,从4月起停征婚姻和收养登记费。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23325对、离婚登记6641对,补发婚姻登记证6899对,开展结婚登记颁证1298次,婚姻家庭辅导1653人次,补录历史婚姻登记信息44万余条,办理收养登记13例;惠民殡葬政策实现全覆盖,惠及群众4643人,金额369万元。

2018年,我局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市委“两个全面”工作布局,以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深化民政系统“放管服”改革和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为重点,深刻研究把握新时代对民政工作的机遇和挑战,主动作为,为我市走出“转型综改主战场、乡村振兴试验田、能源革命急先锋、生态宜居科技城”的具有晋中特色的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新路作出民政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