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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民政局关于做好 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29 阅读: 【字体:

局机关各科(室、中心),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民政部、省民政厅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的部署和要求,经局务会研究通过,现将全市民政系统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心困难群众生活,加强困难群体救助

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精神,时刻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开展节日走访慰问、专项帮扶、冬季送温暖等活动,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落实好各项民政扶贫惠民政策和各项社会救助保障措施,及时足额发放困难群众的救助金和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金。加强节日期间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强化供养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确保特困人员安全、温暖、祥和过节。加大对困难老年人、残疾人以及孤残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救助帮扶和安全保护力度,指导我市相关福利机构根据服务对象实际生活情况及服务需求做好节日安排。扎实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加强街面救助巡视频度,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部门联合督导检查,及时救助陷入困境、居无定所、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确保流浪乞讨人员不挨饿、不受冻。

二、严格正风肃纪,严防“四风”问题回潮

全市民政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把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作为“两节”期间最重要的政治任务,要早研究,早部署,早预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提醒、监督和管理。市局党组班子成员要在节前及节日期间深入所分管的单位、部门督促检查,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安排部署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全系统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严格遵守以下规定和要求:

1、严禁公款购买消费香烟、酒水;

2、严禁公款购买、赠送或接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电子礼品卡、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3、严禁公款大吃大喝或转移到居民小区、私人会所、农家乐、单位食堂等规避监督场所以及公款雇厨师或接受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宴请;

4、严禁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5、严禁违规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6、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福利;

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8、是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三、抓好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保障服务对象温暖过冬

局机关各科(室、中心),局各直属事业单位结合我市民政服务机构实际和今冬明春安全管理工作任务特点,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扎实开展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和整治,全力防止火灾发生,确保全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形势稳定。重点检查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应急预案是否完备、安全培训和演练是否到位、用火用电是否规范、建筑设计和建设是否符合防火标准等各项安全要求等。特别要做好今冬明春用气用电用煤取暖可能造成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要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通过“一对一”、“点对点”的方式,督促服务机构逐家落实整治责任、方案、资金和整改期间的防范措施。今年冬季到明年两会结束期间,由各分管领导带队对局直属事业单位进行抽查督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四、完善应急机制,强化值班纪律

局机关各科(室、中心),局各直属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守值班纪律。要健全应急协调机制,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及时请示报告,并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处置,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晋中市民政局

                                                   2018年1月2日